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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为买漫画书将家中钻戒以200元典当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2日03:04  武汉晚报

  本报讯 (通讯员 红林 文生 记者 马辉) 上千元的戒指在家中“被盗”,原来是自家15岁小孩私下给当了。家长赎戒指未果,便到工商部门投诉。

  家住武昌的王伟投诉称,她妻子日前要戴结婚钻戒时发现,首饰盒是空的,夫妻俩找了很久都没找到。此时,他看到15岁的儿子表情特别,追问后儿子才说,戒指已送给八一路的旺泰寄售行,典当了200元,钱已买了漫画书。

  原来,儿子一直想买漫画书,因临近考试,家长没同意,儿子就偷偷将钻戒拿去当了。当夫妻俩想讨回戒指时,老板却说,首饰已卖了。

  中南工商所人员核实投诉后找到寄售行,老板说,寄售行只管典当,不管东西的来源,更不管顾客是否成年。

  工商人员当即指出,典当物应来源合法、产权清晰;并明示典当期限,在典当期内,寄售行不能擅自处理典当物。况且,小孩未满18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双方交易应视为无效交易。

  这时老板才承认,戒指并未卖出,只是说卖了,想赚笔钱。最后,店家同意办退还手续,由王伟出200元赎回戒指。昨日,戒指已戴在王伟妻子的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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