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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凶手杀人后由一人顶罪 死者家属上访百次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23日07:59  正义网-检察日报
五凶手杀人后由一人顶罪死者家属上访百次
被害人父母给检察院送锦旗,左为检察官代玉萍

  2009年1月21日,四川省泸州市的王光春、黄桂芳夫妇拿到了一份墨迹未干的判决书。这份判决书,是他们用六年坚持不懈的上访换来的。“儿子,杀害你的五个凶手现在都被抓进监狱了,你可以瞑目了。”摸着这一纸判决书,王光春、黄桂芳泪光闪闪,在心里默念。

  在九泉之下的王进并不知道,为了纠正这个四川省高级法院已做出定论的案件,泸州市江阳区检察院和泸州市检察院顶住了重重压力,终于使正义得以实现。

  青年王进之死

  七年前儿子王进的非正常死亡,在王光春、黄桂芳夫妇的心中,仍是一场挥之不去的噩梦。

  2002年9月8日晚8时许,在泸州市广场车站前摆米线摊的韩文才,与在附近同样摆米线摊子的罗建雄两家因双方“打工仔”发生纠纷而斗殴,罗建雄之妻唐宗群被打伤。事后,罗建雄到亲戚汪某(后病故)家,告诉他发生的一切。一番添油加醋的叙述拱出了身为市某局领导的汪某的火气。当晚9时许,在一家茶楼打牌的田春接到干爹汪某的电话,要他到广场去“看一下”唐宗群被打一事。田春便邀上同在茶楼玩耍的沈磊、杨茂一同前往。同样在茶楼里打牌的雷鸣得知此事后,叫上其“兄弟伙”徐怀平、潘廷岗随田春一起去。

  随后,田春、杨茂、沈磊、潘廷岗、徐怀平五人分乘两辆的士前往广场。到罗建雄摊子上问明情况后,他们随即走到韩文才的摊子前,沈磊首先上前打了正在喝酒的韩文才之子韩军一耳光,杨茂上前抓住韩军的头,将其按在板凳上,沈磊前去追打跑往医学院方向的肖飞。此时,正在此店喝啤酒的王进,也被潘廷岗、徐怀平不问青红皂白扯住就打!潘、徐二人随后用随身携带的猎刀刺向王进的胸部、背部、臀部共计13刀,而杨茂从米线摊子上拿了把铁勺猛击王进的头部……

  当日21时45分,王进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王进系死于心肺等损伤急性大出血。

  见王进躺在地上没有动静,田春等五人也知道大事不好,匆忙逃离现场。田春得知王进死亡后,即与雷鸣、郑登军商量如何逃跑和串供。徐怀平、潘廷岗、沈磊、杨茂四人于次日逃离泸州,先后在攀枝花和绵阳等地躲藏。在逃跑过程中,五人商定:统一好口径后分别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称死者王进提起啤酒瓶欲还击,才激起他们大打出手;由徐怀平承认只有他一人动刀杀人,以后徐的家庭由潘廷岗、田春等人照看并给予经济补偿;统一口供,说没有看见或听说潘廷岗动了刀———潘曾被判过刑,动了刀要被判重刑的;田春负责联系司法机关,“保证大家没事”。此后,五人先后于9月11日至23日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不久,仅徐怀平一人被收监、判刑,其余四人均逍遥法外!

  2003年4月2日,泸州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徐怀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次日,王光春、黄桂芳夫妇就踏上了漫漫的上访路。

  同年6月24日,四川省高级法院核准了徐怀平的死缓判决,并作出终审裁定;对“杨茂不予起诉”经省高级法院终审认定;认为汪天明、田春、沈磊、郑登军等“不能认定其指挥犯罪,更不能以共犯论处”;认为潘廷岗杀人“仍无犯罪证据”……此后,一个个权威部门多次回函,认为王光春、黄桂芳夫妇反映的问题失实,希望他们服判息诉。

  但王光春、黄桂芳夫妇继续上访,决心要让逍遥法外的凶手受到法律的制裁。

  被害人父母不停上访

  事情的转折开始于2005年4月10日。

  王光春、黄桂芳夫妇得到的消息是:从四川省古蔺县检察院调任泸州市江阳区检察院检察长的肖桂林采取一系列措施,使该院的涉检上访案件明显下降,并对一些责任人进行了处理。这个消息给了他们一丝微弱的希望。而此前三年,王光春、黄桂芳夫妇因为上访上百次,已经有了“上访钉子户”的名声。

  自己申诉的案子已经由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江阳区检察院敢不敢为民做主?敢不敢得罪人?他们心里没底。怀着一颗忐忑的心,2005年4月的一天,他们走进了江阳区检察院。

  该院控申科的代玉萍检察官接待了王光春、黄桂芳夫妇。见到代玉萍,王光春、黄桂芳哽咽喊着:“我们儿子死得太冤……”代玉萍立刻联系院侦监科检察官廖勇波、李林前来接待。见到两人,两位老人“咚”地一下跪到地上:“求求你们为我们伸冤啊!”

  李林后来叙述当时的感受:“死者父母痛不欲生向我们跪下求情,这就像一把刀子扎在我的心上!这至少说明我们的工作没有做好,解释工作没有到位!如果我们再把他们拒之门外,就是我们的耻辱……”

  王、黄夫妇告诉了检察官很多不为人所知的事实:“我们的孩子被杀了,第二天我们到场,很多目睹的人告诉我们,是几个人杀的,可后来法院怎么只判一个人?我们在为儿子收拾遗体时,发现浑身被捅了十七八刀,头都被打凹了,浑身被打得青红紫绿的,怎么会是一个人干的啊!死囚犯吴丹在狱中揭发,顶罪的徐怀平告诉他是潘廷岗与他一起杀的,为什么不查!审判徐怀平那天,徐母找到我们求情,希望我们原谅他儿子,说人不是他儿子一个人杀的,但如果说真话,就连命都难保了!徐怀平被判刑那天,一伙人在法庭外向徐喊‘要雄起,不要害怕’,案发后没几天,现场目睹的人遭到一些人的威胁,不让他们说真话……”

  廖、李听后,觉得本案确实存在疑点,他们立刻向分管副检察长杜明、检察长肖桂林汇报,肖桂林、杜明立刻接访。由此,江阳区检察院上下对此案形成了共识。

  重重疑点让人心惊

  2005年11月25日,王光春、黄桂芳夫妇到江阳区检察院上访半年多后,有关部门召集了相关七部门召开“七方会议”。会议决定,由江阳区检察院检察长肖桂林向上访者王、黄作出明确的答复,使之尽快息诉。

  可是,当王光春、黄桂芳一次次来到肖桂林办公室,拿出写着“要伸冤找青天”的白布和控诉信及贴在白布上的死者照片,悲悲切切哭诉着冤情时,肖桂林感到,案子很多地方太蹊跷了,坊间早已议论纷纷!以“铁案”为由将他们拒之门外有负公正和民心。肖桂林向上级院提出,当务之急应由市、区两级检察院成立复查小组,对案件进行全方位复查。

  2006年3月,复查领导小组成立:泸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姚蜀明任组长,负责督办;肖桂林任副组长,负责主持全面工作;泸州市检察院侦监处处长任芳任副组长,区院副检察长杜明负责业务指导;区院廖勇波、李林负责引导公安调查取证。

  肖桂林一次次翻阅控告材料,发现案件疑点重重。其中对杨茂不予起诉就是疑点之一。最初泸州市检察院对杨茂不予起诉的理由是:杨茂在事前与徐怀平无共谋,行为时未发现徐怀平持刀杀人的行为,用铁勺打击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也不足以造成或加速被害人死亡,认定杨茂为徐怀平故意杀人罪共犯缺乏事实依据。但死者父母在上百次的上访及控告信里,均提到了当时杀戮的一幕———当王进乞求徐怀平、潘廷岗不要再杀时,他已经摇摇晃晃站不稳了,杨茂从米线摊抓住一把铁勺猛击王进的头部,铁勺柄打击变弯,验尸时王进的头都被打得凹陷了……

  这一事实,有现场目睹者可以作证,且杨茂在归案后也供认不讳。如果死者父母说的属实,那么可能由于作案团伙统一了口径,误导了司法机关的正确判断。

  而且,死者父母反复提出:2003年3月20日作出的不予起诉决定书中称,被告人如果不服,可在收到此件后七日内向省检察院申诉,可为什么直到当年6月25日即95天后受害方才收到?

  此外,伤情鉴定也是一个问题。法医对杨茂击打王进的伤情鉴定结论为“轻微伤”,对死者危害不大。这一结论,也为检察机关对“杨茂不予起诉”作出了错误导向,致使杨茂逍遥法外数年。“铁勺都打变形了,颅脑都打凹下去了,杨茂和我儿子的死怎么没有关系?”黄桂芳泪光闪闪。王、黄在控告中还一次次提出,验尸报告为什么一直不给我们?

  肖桂林从控诉材料中梳理出来的一个个疑问,震撼着复查组检察官的心。

  检察官在茶馆暗访

  2006年底,调任泸州市检察院检察长的吕杰了解此案情况后,说:“他们为儿子吃了那么多苦,百折不回。我们一定要排除阻力,全力以赴,让两位老人安心!”

  王、黄的举报信反复提到泸州市两个与施害人有关系的国家干部涉嫌组织歹徒赶往现场伤人,是有组织有预谋的犯罪。为了弄清真相,检察官们与公安干警一道,多次进行暗访。

  他们不露声色地在案发地点附近的茶馆旁敲侧击引出话题。群众一桩桩议论传入耳内———

  “哼,人家能耐大得很,自己亲戚被打了,不到半小时,就召来了这么多人,一般的人敢动刀子吗?”

  “王娃儿死得惨啊,被一群人打杀,最后只有一人判死缓,其他的人还没得事,要不是他们有钱有势打通关系,有这么简单!”……

  一句句鸣不平的话语如针一般刺痛了检察官和公安干警的心。一位当初的“签字人”惊讶地说:“几年来,没有人来了解过情况,你们是什么人?”“我们是想听真话的人!希望你讲实话!”肖桂林如是说。

  一些目睹现场的人有些顾虑。他们说,2002年9月案发之后,曾经有人到现场威胁证人“不要管闲事!”一位刘姓目击证人说,当初他按了手印的真实证言,后来却消失了。后来,专案组再一次找到刘某,希望他重新提供书面证据,可刘推脱了。原来,刘某此前遭到了威胁警告。

  专案组干警隐约看到,一桩原本并不复杂的案件,在复杂的关系网中变得扑朔迷离,不过,此案的真实面目也逐渐显露出来了。2008年,泸州市中级法院重新审理此案,今年1月21日,法院作出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潘廷岗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徐怀平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八年;以寻衅滋事罪、包庇罪分别判处沈磊、田春、杨茂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雷鸣和郑登军因犯包庇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1万元和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至此,当初杀害王进的五个凶手,事隔七年后,全部受到了法律的惩罚。在王光春、黄桂芳夫妇看来,没有这份判决,儿子一定死不瞑目。

  记者了解到,今年1月24日,泸州市检察院以法院量刑畸轻为由提起抗诉,目前四川省高级法院正在重新审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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