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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仔设宴灌醉倾心女子后将对方强奸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11日12:17   福州新闻网

    福州新闻网讯 何某在连江打工时认识了女子张某。他多次欲亲近张某未得逞,遂宴请张某和几名朋友,趁张某醉酒强奸她。日前,连江县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起诉何某。

  16岁的何某是贵州人,去年来到连江县打工。今年5月初,何某通过朋友朱某的介绍,认识了张某。张某年轻漂亮,何某对她一见倾心。张某并未表示愿和何某谈恋爱。

  5月18日晚,何某准备了下酒菜、一些啤酒和白酒,宴请张某、朱某和杨某等人。

  席间,何某一直对张某劝酒,张某盛情难却和何某一起喝了许多啤酒和白酒。但是,张某未醉,何某自己却醉倒在床上。随后,朱某因醉酒提前离开。张某和杨某两人继续喝酒。

  由于饮酒过量,杨某和张某都有些摇摇晃晃。杨某的住处在何某租屋的楼上,他强支着返回住处。张某醉后,躺在何某的身边睡去。

  次日,何某酒醒后发现张某躺在身边,他上前摇了张某几下,张某没有动静。何某壮着胆与张某发生了性关系。半个多小时后张某醒来发现“出事了”,吓得大声哭喊起来。

  张某的哭喊声惊动了房东和杨某,在他们的劝说下,张某返回住处。张某不敢和家人诉说此时,也没去报警,她只在自己的日记里写下“要何某付出代价”之类的字句。

  次日,何某觉得愧对张某,向张某道歉,但未得到对方的谅解。一个月后,张某的家人见她一直闷闷不乐,又无意中看到她在日记中写下的字句。在家人的追问下,张某才说出被何某强奸一事,张某的家人立即报警将何某抓获。

  (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 通讯员 郑丽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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