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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钱者称钱数不够在派出所大骂捡钱者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26日04:33  大洋网-广州日报
丢钱者称钱数不够在派出所大骂捡钱者
丢钱者称钱数不对在派出所大骂捡钱者。

  捡钱者喊冤:根本不知有多少钱

  23日下午从银行取了1万元,却在自己的车旁边丢了,通过视频监控找到捡钱者,并在24日发出寻物启事,捡钱者看到启示后,将钱拿到派出所交还,经警方清点,交来的钱只有5900元。

  剩下的钱哪去了?失者称是给捡钱者拿去了,捡钱者则大喊冤屈,“钱连数都没数过”。警方称,这并不是刑事案件,只能通过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文、图/记者周伟涵

  现场:双方吵起来

  昨日16时20分,南城新城派出所门口,一女子很激动地高喊:“我明明丢了1万元,现在拿5900元回去,可能吗?”随后,女子又指着坐在派出所内的一男一女大骂。对此,被骂的两人默默不语。昨日下午,丢钱者在派出所大骂捡钱者,5时许,双方各绕一圈后回到小区,冤家路窄,又碰个正着,又再一次干起来,并差点发生肢体冲突,所幸保安及时拉开双方,才没有让纠纷进一步升级。

  丢钱者拾钱者各有说法

  这名在派出所骂人的女子陈秋华称,23日下午4时许,她去银行取了1万元,回家后发现兜里面1万元不见了,她马上找到小区保安调看监控录像,发现在其离开车后不久,便有人从其车旁经过,弯下腰去捡钱,经过辨认,警方发现捡钱者便是住在稻花香小区的业主李女士。

  24日晚,陈秋华便在小区内贴了近千张寻物启事,告示上称因自己不慎,丢了1万元,拾者已通过监控录像查到,如果不归还就将录像交给警方。哪知,昨日上午,当她接到派出所通知去拿钱时,到手却只有5900元。

  捡钱者李女士却是大喊冤屈,她称自己经过陈秋华的车前时,捡到一捆钱拿回家,第二天看到陈在小区内贴的告示之后,便将钱送至派出所,“我根本没有数里面有多少钱”。

  李女士称自己是好心做坏事,“你说丢1万就1万,要有证据”,李女士称,之所以捡到钱后并没有立刻拿出去,“是因为不知道谁是失主”,就在陈秋华发出寻物启事后,便将钱交到新城派出所,“当时是一把交给派出所,数都没数”。

  从视频监控上,记者看到,23日16时54分37秒,陈秋华弯腰从车里面拿东西出来,并抖了抖衣服后离开,车旁边一直没有人经过,一直到16时55分整的时候,有两个小孩跟一个老人从旁边经过,但都距车有一段距离,且很快走进去。16时55分17秒,李女士经过时,弯下腰后便离开。

  警方:

  捡钱者交了5900元

  昨日下午,记者从南城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获悉,事发时,从小区物业视频上看到,陈秋华的车子旁边确实是见到一位年纪约50多岁的老人家弯下腰去捡钱,并证实是李女士所捡,但送钱到派出所却是李女士的丈夫欧阳先生。

  据警方称,昨日早上,欧阳先生把钱送到派出所时,并没有当场进行清点,而是丢下钱转身就走,经过警方清点,其所交的款项是5900元。

  警方认为,具体丢了多少,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中,但最好还是通过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律师:捡钱者行为只能从道德上去评论

  捡钱者是拾金不昧还是非法侵占?广东蓝天柱律师事务所李志国律师认为,民法通则规定,捡到别人钱必须归还,而捡钱者李女士确实是将钱归还给失主,虽然是在看到寻物启事上带有威胁性语言之后才采取行动,“这只能从道德或者素质上去评论一个人”,并不构成非法侵占或者不当得利。

  李志国称,陈秋华是否丢了1万元,李女士捡到的是多少,从视频上是无法认定的,而在李女士丈夫欧阳先生将钱交到派出所后转身就走,也没有给警方现场进行面对面清点的机会,从这点上讲,只能是对李女士一家“故意不清点”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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