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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丛盖棉被花间飘衣物 莫将公园当成晾晒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1日13:05  中国宁波网

  

树丛盖棉被花间飘衣物莫将公园当成晾晒场

  

树丛盖棉被花间飘衣物莫将公园当成晾晒场

  

树丛盖棉被花间飘衣物莫将公园当成晾晒场

  近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有市民径直将棉被、衣物晾晒在绿化树上,既不雅观还影响树木生长。

  前天下午2时许,记者在丹凤新村门前看到,新河路北侧临河的公园里,好几簇海桐球上都铺上了棉被、床单,细数之下竟有12床之多。好几棵樱花树之间,都拉起了尼龙绳,衣服五颜六色地悬挂其间,好似万国旗,甚至挡住了石径小路。

  “都是附近小区里的居民拿出来晒的,阳台哪有这么开阔啊。”正在河边休憩的一位阿姨对记者说,她也在这里晒过衣服,现在天气暖和起来了,该把冬天的厚衣服拿出来晒一下了。衣服比较多,外面场地大,太阳猛,所以就晒在公园里了。

  前天下午3时许,记者在江东一公园也看到了类似场景。在靠近宁穿路边的树丛里,好几簇红花继木严严实实地盖上了棉被,几株红枫的树干上都拉起了塑料绳,晾晒着衣物。记者拍照时正好遇到一位大爷在晾晒刚刚洗好的衣服,问及为何在公园里晒,大爷回答称,租来的房子见不到太阳。此后,再未回答记者提问。

  同样的现象在马园公园、海曙公园等处也能看到,一面面“万国旗”掩映在树丛花枝间,好不热闹。在公园休息的市民多数表示,公园是休闲的场所,个别居民在这里晾晒衣服是不合适的,而且有损城市形象。

  也有部分市民表示,衣服、被单等重量较轻,应该不至于压坏花木,有时候家里洗的衣服多了,家中阳台施展不开,在公园晾晒衣服也情有可原。

  对此,海曙区城管局工作人员解释说,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公园绿地和其他公共场所的护栏、电杆、树木、路牌等公共设施上晾晒、吊挂衣物。对于这类行为,城管部门一经发现,当即会责令晾晒人作出改正,如果造成损坏的,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宁波晚报记者 马涛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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