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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故意制造车祸诈骗百余人被判7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8日04:18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 朱燕)昨日,在房山一家养老院,“最牛碰瓷老人”孙万祥听候专程前来的法官对他宣读判决。因被认定碰瓷诈骗12.4万余元,孙万祥被东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鉴于其身体状况,法院决定对其监外执行。

  法院查明,2001年2月至2009年9月间,孙万祥先后在多处路口的人行横道内,利用自行车故意碰撞机动车后假意摔倒,骗取被害人邹某等138人人民币共计123613元。此外,在孙万祥身体不便之后,其伙同邻居李建军,由李建军驾驶电动三轮车将其送至交道口、雍和宫等地区的十字路口处,碰瓷骗取被害人朱某等18人人民币共计9840元。事后两人分赃。

  由于孙万祥已半身不遂,法官、检察官曾亲自前往孙所住的房山区一家养老院,就地开庭审案。当时,孙万祥被护工抬上临时设立的法庭,对于指控,他表示认罪。

  昨日,法官再次来到养老院,对其宣读判决。

  法院判决,孙万祥诈骗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7000元,但因孙万祥身患疾病,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承办人表示,孙万祥将一直在养老院执行处罚。

  坐在轮椅上的孙万祥听完判决,表情平静,被问及对判决有何意见时,他声音模糊地说“服从判决”。

  昨日,其同伙李建军则在法院听取宣判。法庭认定其属于从犯,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继续追缴违法所得,发还被害人申某等人。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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