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在听法官宣判。昨日,卢建任因为电信诈骗集团提取赃款,犯诈骗罪获刑8年。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本报讯 (记者 张媛)昨日,为电信诈骗集团取钱的被告人卢建任,因诈骗罪被判刑8年。卢建任表示要上诉。
据了解,该团伙的5名台湾人先后冒充电信业者、民警、检察长等身份,以查案为名骗取女子1071万。
被告人应聘财务专职“取钱”
“我真的很冤,我也是受害者!”听到法官宣读完判决书后,卢建任当即表示要上诉。
卢建任称,2009年8月份,他得知深圳一家公司以周薪3000元人民币,招聘财务人员。于是,他便去应聘。应聘时,招聘单位没有办公地点和座机。主管交代给他的工作就是“取钱”,用于帮客户买股票。
根据银行的监控录像,卢建任每次取钱时总是戴着棒球帽和口罩。
卢建任曾解释,这是“主管让弄成这样的”,因为“取钱时要低调一点”。而昨日宣判后,卢建任又解释成“当时是夏天,当然要戴着帽子”。
千万赃款未追回
北京警方提供的材料显示,卢建任“应聘”的是一电信诈骗团伙,该团伙曾利用“欠费”、“转移存款至安全账户”、冒充电信业者、民警、检察长等身份,骗取一张姓女事主1071万。警方经过50余天的侦查,在江苏、广东警方的协助下,将5名来自台湾的嫌疑人控制并均已被押解回京,而被骗的1071万未能追回。
法院查实,卢建任在2009年10月26日至29日,合计取款82万余元。
昨天,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据了解,该团伙另外4名被告人,已另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