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汪次安 杨啟帆) 近日,乳源县法院审理了一宗七旬老妪诉其六名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案件,法院依法判决原告的六名子女每月支付赡养费200元。
家住乳源县大桥镇红星村委的七旬老人许某,与六个被告是亲生的母子女关系,许某夫妇自幼将六个子女抚养成人,许某丈夫前些年已去世。现许某年老体弱,又无经济来源,时有病痛缠身,生活无保障。而六名子女均对七旬老母亲的赡养义务互相推诿。老母亲一气之下,将六名子女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的义务,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老人含辛茹苦将诸被告抚养成人,6名子女理应照顾好老人的晚年生活。故法院综合案件的事实及证据,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使老人老有所依。
(原标题:七旬妪育六子女无人养法院判决使其老有所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