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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总结滴滴车主刑事案:有抢劫有命案也有越狱犯

法官总结滴滴车主刑事案:有抢劫有命案也有越狱犯
2018年08月26日 20:47 每日经济新闻

  原标题:抢劫、命案、越狱犯…法官总结滴滴车主刑事案,超越你的认知

  今天(8月26日)下午,交通运输部联合公安部以及北京市、天津市交通运输、公安部门,针对“女孩乘坐滴滴顺风车途中被害”事件,对滴滴公司开展联合约谈。

  三个月内,滴滴乘客两次遇害,舆论对滴滴的管理提出质疑。事实上,滴滴平台所衍生的刑事案件数量,远高于公众所知悉的程度。早在今年5月,北京海淀法院法官姜楠曾在海淀法院网“办案札记”栏目撰文,披露了滴滴出行车主犯罪情况。

  交通运输部联合公安部,约谈滴滴

  今日(8月26日),交通运输部官网发布了转引自中国交通新闻网的消息,题为《交通运输部联合公安部等单位约谈滴滴公司》。

  全文如下:

  8月24日,浙江省温州市女孩乘坐滴滴顺风车途中被害,从警方公布的情况看,滴滴公司在此次恶性事件中,负有不可推卸的重大责任。8月26日下午,交通运输部联合公安部以及北京市、天津市交通运输、公安部门,针对上述事件,对滴滴公司开展联合约谈,责令其立即对顺风车业务进行全面整改,加快推进合规化进程,严守安全底线,切实落实承运人安全稳定管理主体责任,保障乘客出行安全和合法权益,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整改情况。

  部运输服务司司长徐亚华在约谈中指出,今年5月初,空姐李某在郑州搭乘滴滴顺风车,途中遭司机残忍杀害,短短三个月时间,又再次发生“8·24”温州恶性事件,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两起侵害乘客生命安全的恶性事件,暴露出滴滴出行平台存在的重大经营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严重威胁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和合法权益,社会影响非常恶劣。

  对此,交通运输部要求滴滴公司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切实改变承诺多、整改少的工作方式,加强整改,规范经营,切实保障乘客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要严守安全底线,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乘客安全放在首位,对近期发生的安全事件,要认真开展调查,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员。交通运输部将密切关注此次事件调查处理情况,对经公安部门调查确实存在渎职失职的人员,将提请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二要立即按照“应以合乘服务提供者自身出行需求为前提事先发布出行信息、由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车辆、不以赢利为目的分担部分出行成本或者免费互助、每车每日合乘次数应有一定限制”的原则,对顺风车业务进行全面整改,堵塞安全管理漏洞,建立保障乘客安全的长效机制;要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全面排查整改网约车平台存在的安全隐患,坚决杜绝以顺风车名义组织非法网约车的经营行为;即日起,不得再新接入未经许可的车辆和人员,并加快清退已接入的不合规车辆和人员。

  三要落实承运人安全稳定管理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办理案件,同时要加强对接入驾驶员的教育管理。

  四要严格依法依规运营,严格按照政策要求以及地方实施细则规定,全面推进网约车合规化工作,确保平台、车辆和人员均符合有关规定;网约车运营信息数据要实时、全量、真实地接入全国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并确保数据质量。公安部对滴滴公司安全管理、规范经营、严格遵守地方实施细则等提出了要求。

  滴滴公司注册所在地的天津市交通委有关负责同志要求,滴滴公司要认真反思整改,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快办理网约车平台、车辆和人员的行政许可手续,停止接入不合规车辆、人员,并清除平台上所有不合规车辆、驾驶员,不得以低于运营成本的价格扰乱正常市场秩序,严格规范顺风车业务的开展,禁止利用合乘名义从事非法网约车经营服务。

  会上,滴滴公司负责人表示,对此次事件深感自责和愧疚,滴滴公司负有不可推卸的重大责任,并承诺:

  一是自8月27日起,在全国范围内下线顺风车业务,重新评估业务模式;

  二是9月1日前完成合规化运营工作方案,报送有关部门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工作,完善隐患监察机制,通过线上、线下手段,查找整改存在的问题;

  四是整改升级客服体系,加大客服团队的人力和资源投入;

  五是开拓平台用户紧急情况报警通道,完善配合公安机关证据调取机制。

  法官披露滴滴车主犯罪情况:

  杀人、抢劫、强奸、猥亵

  在“空姐顺风车遇害案”发生后的5月14日,北京海淀法院法官姜楠曾在海淀法院网“办案札记”栏目撰文,通过整合案例,披露了滴滴出行车主犯罪情况。这篇名为《滴滴出行车主犯罪情况披露》的文章称,最近几年滴滴平台所衍生的刑事案件数量,远高于公众所知悉的程度。

  顺风车司机劫杀女乘客

  被告人潘某于2016年4月计划利用滴滴顺风车接单载客的机会实施抢劫,并购买了迷药等作案工具。2016年5月2日9时,潘某驾车搭载乘客钟某,见钟某系单身女子,又住在高档住宅小区,遂产生抢劫的念头。潘某路上借口手机掉落停车,进入后座捡拾手机,并胁迫钟某通过手机转账7000元。后因有一辆警车经过并停在前方百米处,钟某见状挣扎并喊救命,潘某将其杀害后抛尸逃离。

  2016年5月3日中午,潘某被抓获。后公诉机关以其抢劫罪提起公诉。

  “滴滴打人”?较为常见

  车主与乘客因纠纷、口角而引发的故意伤害罪案件,属于车主涉刑中最为高发罪名,出租车、专车、顺风车、代驾均有涉及。

  2017年5月19日,滴滴出租车司机李某驾驶搭载乘客,发生口角后双方互殴,李某殴打致乘客左侧鼻骨及左侧上颌骨额突骨折(轻伤二级),后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2017年1月24日,滴滴代驾司机要某驾车送被害人孙某,因支付代驾费用问题二人发生争执,殴打孙某致双侧鼻骨骨折(轻伤二级),后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

  2015年12月24日,滴滴顺风车司机贾某与乘客发生口角后,要求乘客下车并在路边对殴打致轻伤一级。后贾某赔偿12万元并取得谅解,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

  强奸、猥亵,顺风车主较为集中

  2015年7月4日3时许,滴滴顺风车主郑某接到乘客后,在车内采取扇耳光等暴力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郑某次日被抓获归案,赔偿人民币7万元后获得谅解,后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2016年8月15日5时许,顺风车主蔡某在其车内持电击枪威胁乘客并强行发生性关系,后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量刑含其他强奸案件)。

  2016年11月10日2时许,滴滴车主(专职)侯某在将乘客送达目的地后,趁乘客醉酒之机实施猥亵,抚摸其胸部及下体。侯某于当日自首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因犯强制猥亵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代驾司机盗窃电动自行车

  仅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在2017年审结的代驾司机盗窃案件就达十余起。

  2017年1月19日3时许,滴滴代驾司机徐某在某天桥下窃取折叠电动自行车1辆(鉴定价值人民币2470元)。徐某于当日被抓获,被判处有期徒刑三个月、缓刑六个月、罚金四千元。

  2017年1月9日2时许,滴滴代驾司机张某在某地铁站附近窃取折叠电动自行车1辆(鉴定价值人民币2400元)。2天后张某被抓获,后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有专职司机有恶性犯罪、交通肇事罪前科

  另在梳理案例过程中,部分案件虽不属于滴滴司机对乘客作案,但在案证据显示平台对注册司机的核实确实存在疏漏之处,存在含有恶性犯罪、交通肇事罪前科的司机。

  宋某系滴滴专车注册司机,曾因犯盗窃罪、组织越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2010年2月1日刑满释放。2017年8月,其在火车站附近拉黑车(未通过滴滴接单)过程中以“我蹲了12年大狱,我弄死你,信不信”等语言威胁乘客,并强行发生性行为。

  尹某系滴滴出租注册司机,曾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1998年1月2日减刑释放;后于2015年在行驶过程中驾车拖拽欲上车乘客(未通过滴滴接单)致其轻伤一级;后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姚某系滴滴专车注册司机,曾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10年12月刑满释放;后于2015年因殴打多人,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此外,另有滴滴专职司机在运营过程中涉嫌妨碍公务罪、贩卖毒品罪、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等罪名,部分顺风车司机亦存在将借用他人豪车注册作为后续诈骗、强奸的犯罪手法情况。

  以上案例,从地域范围上横跨全国,从时间范围上集中在近三年,从罪名性质从杀人、抢劫等恶性案件到故意伤害、诈骗、盗窃不等;但都显示,滴滴平台所衍生的刑事案件数量,远高于为公众知悉。

责任编辑: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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