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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家双十一求买家手下留情 这些陷阱你遇到过吗?

卖家双十一求买家手下留情 这些陷阱你遇到过吗?
2018年11月20日 19:06 大洋网-广州日报

  原标题:卖家“双十一”亏10万,关店求买家手下留情,这些陷阱你遇到过吗?

  在任何一段买卖关系中

  买的永远没有卖的精

  除非卖家不走心

  除非买家成了精

  “双十一”已经走到第十个年头

  但买到便宜的商品

  越来越难了(套路深)

  近日,广州的曾小姐

  就被“套路”了

  11月1号,曾小姐在某商城

  领了一张优惠券

  有效期是11月1日到3日

  满200减189?!

  11块就能买一件衣服!

  趁着有效期

  曾小姐在平台第三方店铺

  豪杰爵服饰成功下了单

  几天后,曾小姐发现

  商家一直没有发货

  实付款才17元

  曾小姐通过客服询问

  得知商家有两种解释

  ①由于客服的失误报错了活动,已经有8万个订单亏损了10多万,希望客户能取消订单。

  ②该店莫名“被参加”官方200-189优惠券活动,导致店铺促销设置错误,一次性导入8万个订单,现申请关店处理。

  还要求用户取消订单

  ▼

  在平台的处理公示上

  也显示判定为商家的责任

  处理方案为取消订单申请退款

  曾小姐加入了一个维权群

  上百位消费者

  与她的遭遇相同

  ▼

  涉及的商家还包括康瑞男装、本仁服饰、贝克莉男装、苏维服饰、百纳万千运动专营店、衣衣向荣等十多家店铺。

  这些店铺都建议消费者

  取消订单

  理由五花八门

  误报活动、展示错误、

  仓库失火等原因

  16日中午,记者将投诉的消费者的订单号和店铺名称,反馈给电商平台,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活动是因第三方商家员工操作失误,将本来不可以使用满200减189优惠券的商品,设置成可以使用该优惠券,导致非正常订单产生,已积极协助用户联系商家解决问题,协调商家履约发货。

  戳视频了解更多

  

  目前,可以履约的商家

  已经安排发货

  无法履约的商家已给出

  统一的处理方案

  为客户办理退款并予以一定补偿

  商家的失误

  为什么要顾客承担呢?

  有消费者,对于这个答复

  仍然无法满意

  商家单方面取消优惠

  需要承担其他赔偿责任吗?

  律师表示

  平台和商家合作关系

  消费者可以向两个主体主张

  一并主张责任

  商家是否承担责任,按照平台合作关系定性。商家如果取消优惠金额,要对差额部分进行赔偿。另外,如果商家、平台以这种方式吸引消费者做宣传,欺骗消费者,这就构成了消费欺诈,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按照价款三倍进行赔偿。

  如果说以前的“剁手”节

  考的还是普通数学题

  那今年差不多是

  奥!数!考!试!

  各种求点赞、攒能量、换红包

  简直让人脑阔疼

  不信你看↓↓↓

  关键是我闯完“奥数关”又拼了“手速”,

  你却以各种理由要求要求退款;

  甚至不发货。

  据了解,据电子商务中心统计,今年双十一退款问题投诉占比为19.10%。

  陷阱1:卖家不发货 买家被退款

  高女士反映,双十一在购买原价值1507元的海鲜,遭遇对方虚假发货,商家声称发货后由于顺丰快递失误而丢件,但高女士拨打顺丰快递的客服和物流小哥咨询情况,得知并不是丢件而是发货途中由商家单方面召回,并称快递丢失,并拒绝再次发货。

  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助理分析师蒙慧欣表示,对于商家虚假促销、单方面取消订单或迟迟不发货的,消费者可按照平台对于卖家发货期限规则要求商家进行赔偿。对于商家不予理睬的,可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维权。消费者遭遇“超卖”时,不仅可要求商家退还货款,还有权主张商家就违约行为赔偿损失。

  陷阱2:定金不退“陷阱” 定金不退订金能退

  预售模式出现,较好地解决了双11当天流量过大导致的系统瘫痪,同时也给商家更精准的销售预估,库存准备。然而有不少商家在预售定金上“埋坑”。

  王女士反映,在“有赞”平台和植观合作“植观旗舰店”的店铺购买了20元等于100元的代金券(店铺称其为定金),说的是预售价188,加100代金券。让人以为是买了代金券以后88到手,但是11月11日当天的价格是268,扣除100代金券加20元购买代金券的费用到手价188。于是和客服协商退款并退定金,对方只愿意退还尾款,不退还定金。

  蒙慧欣表示,一般来说定金不退,订金能退。“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而“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专家提醒消费者对于预售款,不要轻易支付定金。商家订金不退的,可向有关监管部门举报维权。

  只能说,

  套路只会越来越深

  希望大家

  能看清现实,理性消费

  部分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倪明

  

责任编辑:闫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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