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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乏味购买猕猴当宠物 主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生活乏味购买猕猴当宠物 主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19年01月02日 09:31 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生活乏味购买猕猴当宠物 主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本报讯 记者刘中全 近日,吉林省森林公安局网安支队、森侦分局联合破获一起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解救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购买猕猴当宠物的主人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18年12月5日,吉林省森林公安局网安支队接到森侦分局转发河北省森林公安局移交线索,反映吉林省一微信网民疑似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获悉此线索后,网安支队迅速展开调查。由于线索中唯一的微信账号已停止使用,办案民警又经过大量的扩线侦查,最终确定了微信持有人的真实身份为——吉林省吉林市民熊某兰。

  12月20日,森侦分局根据网安支队提供的信息迅速组织部署,在犯罪嫌疑人熊某兰家中将其抓获,并当场查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1只。

  到案后,熊某兰对其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据其交代,因生活乏味,于2018年5月11日前往河北沧州任丘县,从微信名为“猴哥”的青年男子处通过微信转账付款10200元购买猕猴1只,并将猕猴放在家中饲养至今。

  目前,犯罪嫌疑人熊某兰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被解救的猕猴暂交由吉林市林业局动保处饲养,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张玉

猕猴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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