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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杀人犯每月赔200逃死刑 台“司法改革”被批

强奸杀人犯每月赔200逃死刑 台“司法改革”被批
2019年01月25日 14:29 中国台湾网

  原标题:凶徒每月赔200逃死刑 台“司法改革”被批:越来越恶心

孙国晃。(图片来源:台湾“中时电子报”)孙国晃。(图片来源:台湾“中时电子报”)

  中国台湾网1月25日讯 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性侵犯孙国晃为逃避入狱,上网约出博士生张某将其杀害后焚尸,企图伪装成自己畏罪自焚的样子以便“借尸还魂”。高雄“高分院”更四审24日宣判,考虑孙国晃坦承杀人,并愿以每月200元(新台币,下同)的监狱作业金赔偿家属,已有悔意且有教化可能,仍判他无期徒刑。这项判决让台湾网络红人“宅神”朱学恒忍不住怒轰台湾“司法改革”,“越来越恶心!”

  9年前因性侵被判刑定谳的孙国晃为逃避入狱,约出网络认识的博士生张某,将人勒昏后开车载到林园山区纵火焚尸,还留下遗书伪装成自己畏罪自焚,之后再冒用张某的资料申请身份证,企图“借尸还魂”重生。

  孙国晃4度被判死刑,直到2017年更三审以他已有改过迁善的可能性,才首度做出无期徒刑判决。昨日(24日)高雄“高分院”更四审判决,仍判他无期徒刑。

  “宅神”朱学恒在脸谱网(facebook)上发文感叹,“200元的赔偿就叫做有教化之可能,不用判死刑,法匠的世界要么就是满地都是便宜的良知,开着美丽的小花,什么样的恶人都是可教化”。

  他更痛批“这世界上还有什么东西像是台湾的‘司法改革’一样,改革让你觉得越来越恶心,生活越来越不安全的?”

  网友也回应“对于这些法官而言……台湾人的生命真的很廉价”“死刑解决不了全部社会问题,但可以解决社会的垃圾和败类”“死刑可以阻止犯人再杀下一个人;我们不是上帝,但是我们应该要送他见上帝”“‘司法改革’改成这样,难怪民众开始信奉私法正义!”(中国台湾网 贾若澜)

责任编辑:吴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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