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四川失联驴友搜救视频曝光 2年内或被禁再入山

四川失联驴友搜救视频曝光 2年内或被禁再入山
2019年02月19日 22:24 封面新闻

  原标题:海螺沟金银山失联驴友搜救视频曝光 参与驴友2年内或被禁止再入甘孜登山探险

  封面新闻记者 田雪皎 刘建

  2月4日,除夕当天,四川甘孜州贡嘎山山区,户外爱好者张某(网名小鹰)与另外两人结伴攀登金银山。2月8日,张某失联,直到13日,张某才被四川省山地救援总队与当地救援队伍找到。

  2月19日,四川省山地救援总队曝光搜救视频,并发布张某失联原因,系其与队友互认为对方遇险,而张某下撤时遇到突发状况,导致行程延误和装备丢失,并被困丛林。

  四川省山地救援总队透露,此前媒体提出的处罚决定并不准确,目前相关处罚决定并未出台,正等待甘孜州体育局的行政处罚批复。四川省登山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和山地救援总队没有收取任何救援费用,并非此前媒体报道的收取了2万元的救援费。按规定,张某及同伴或被禁止其2年内进入甘孜州登山探险。

事件回顾事件回顾

  网上组队 除夕登山后互相失联

  张某介绍,他在网上约到另外两名户外爱好者,2月4日碰面后开始攀登金银山。

  出发前,整个行程都比较顺利,几人在攀登至海拔4700m,建立营地,第二天攀登时分开。攀登至5200米处时,张某有轻微高反症状,无法继续攀登,便原地等待其他两位在前方的攀登者。

  在海拔5200m等待两天后,不见其他两位攀登者下撤,张某自己带的吃的喝的全部用尽了,他以为队友在上面遇到危险了,需要救援,于是开始下撤去找救援。到了晚上,他在一处冰川上扎营,用冰锥固定住帐篷,自己的防潮垫,睡袋却被大风吹走了,手套也掉了,在冰川上待了一个晚上后,第二天继续下撤,一路走走停停,在有太阳的地方小憩。

  与此同时,两名同伴继续向上攀登后,与张某失去通联。2月8号,同伴回到海拔4700米营地未见小鹰,便继续下撤,9号返回草科。按照行程计划,小鹰应在10日或11日出山,两名户外爱好者出山后通过各种方式联系小鹰、问询当地人等方式打听小鹰的行踪未果。

  12日上午,因小鹰朋友一直联系不上本人,于是选择报警求助。

组织救援组织救援

  村民在河谷发现失联驴友 其左手指尖发黑

  12日下午,草科乡政府接到报警后组织村民9人,从海拔3800米牛棚子向下的道路区域,骑摩托车以沿途问询的方式式搜寻未果。

  12日晚,四川省山地救援总队接到小鹰亲属报警,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联系了当地派出所和甘孜州体育登山行政管理部门,获得救援许可。

  12日晚,省山地救援总队与当事人亲属、朋友、网友等相关人员联系获取当事人信息,并做好救援准备。13日凌晨2点40分,山地救援队第一梯队和当事人亲属一同连夜出发前往事发地。

  13日下午2点10分,省山地救援总队接到前方队员通知,村民救援队在海拔3200m的河谷内发现当事人张某,对其进行初步查体后确认,张某意识行为清醒,除左手指指尖发黑,无其他外伤。随后所有救援人员沿计划路线下撤返回。

  13日下午16点45分,护送张某返回草科乡,由当地120医护人员再次对其进行了身体状况检查。14日凌晨0点后,张某及家人到达成都。

或将处罚或将处罚

  2年内或被禁止进入甘孜州进行登山探险

  据悉,张某及同伴未经甘孜州体育局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在甘孜州贡嘎山区开展高海拔登山探险活动,按照《国内登山管理办法》《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的规定,张某及同伴2年内或被禁止进入甘孜州行政区域内进行登山探险活动。目前,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正等待甘孜州体育局批复。

  四川省山地救援总队相关负责人总结此次救援时表示,由于参与本次户外活动的人员缺乏相应的通联装备和机制,行前计划不完善,导致事件发生。此外,他们没有制定相应的行动方案和应对方案,行动双方只是单纯的按自己的认为去判断和行动。发现问题后没有第一时间报案,耽误了一定的救援先机。不仅如此,事件双方对事件陈述有所出入,在救援进行时期对救援队造成了一定误判。

  四川省山地救援总队提醒户外玩家,进行户外运动时,无论是熟悉的朋友相约,还是临时组队,都应做好完善的行前计划,特别是在通讯联络方面。而在现场由于临时情况改变了原本的行程计划,就更要临时调整计划安排,以便后续活动的安全完成,同时也应该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在进行3500米以上的技术性登山运动时,要依照《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到四川省登山户外运动协会注册备案,并按要求准备相应的商业保险与通联器材。

责任编辑:闫宏亮

甘孜州救援山地
新浪新闻公众号
新浪新闻公众号

更多猛料!欢迎扫描左方二维码关注新浪新闻官方微信(xinlang-xinwen)

图片故事

新浪新闻意见反馈留言板 400-690-0000 欢迎批评指正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2675637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1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