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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户高空抛下共享单车 78岁老人被砸去世

住户高空抛下共享单车 78岁老人被砸去世
2019年04月02日 07:14 羊城晚报

  原标题:可怕!住户高空抛下共享单车,78岁老人被砸去世!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一小区内,一名78岁的老人被高空坠落的共享单车砸中。1日,记者从被砸老人家属处获悉,老人已于今天上午离世,肇事者系同单元楼上邻居。

  据了解,事发地点为南昌市朝阳新城观洲小区。监控视频显示,29日下午4点04分,一辆黄色的共享单车,从该小区10栋一单元楼上被抛下,正好砸中刚出电梯的杨姓老人。

  老人儿媳李女士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老人3点55分从电梯间出来,随后在单元门口休息了一会儿,刚准备抬脚走人,就被楼上扔下的共享单车砸中。

住户高空抛下共享单车老人被砸伤住户高空抛下共享单车老人被砸伤

  当时,看到老人被砸伤躺在地上,邻居赶忙通知他的子女前来,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没过多久,救护车就把老人送到了南昌市第三医院,但由于伤情太重,被转送到了江西省人民医院急救。

  伤者儿媳李女士:“就说情况很危急,脑内已经全部出血了,身上都有多处骨折,已经下了病危通知书了。”

  老人的儿子杨先生告诉记者,父亲今年78岁,被砸后随即被送往当地医院抢救,1日上午,老人因抢救无效离世。杨先生介绍,他们家住在4楼,抛下共享单车的是同单元5楼的住户,平时大家都认识,这次抛下共享单车的是他们家一位60多岁的老人。“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会把共享单车扔下来”,杨先生说。

  杨先生告诉记者,出事后,对方的儿子已经到杨先生家进行了慰问,目前仍在等待公安机关的调查。据当地媒体报道,当地警方已经对案件展开了调查。

  据事发小区周围居民介绍,经常有人用电梯将共享单车搬到楼上,也有居民曾在楼梯间见过共享单车。

  高空抛物的法律后果

  如果抛物行为致人死亡,则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并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相关法条如下:

  (1)《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3)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来源 | 北京青年报、人民日报客户端、新华社、看看新闻Knews、都市现场,版权归原作者

责任编辑:闫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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