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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员私拆包裹 新京报:显然不应止于道德谴责

快递员私拆包裹 新京报:显然不应止于道德谴责
2019年04月23日 18:01 新京报

  原标题:快递员私拆包裹发朋友圈,当以法惩之 | 新京报快评

  文 |  史洪举

  4月22日下午,有女网友发帖称,快递员私拆其包裹,将她邮寄的内衣、内裤、化妆品等物品摆在他的床上,还发朋友圈炫耀摆拍并配文称“败家娘们”;非但如此,该快递员还加了她微信,向她要化妆品包装费,还以包装包裹很久为理由索要红包买水喝。她当时很气愤又生气,随即打了投诉电话。此事曝出后,迅速登上微博热搜。

  22日晚,顺丰官方通过微博致歉,并表示绝不姑息、纵容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和企业行为准则的不当行为,顺丰方面已启动调查。

▲顺丰官方微博截图▲顺丰官方微博截图

  消费者邮寄快件,等于直接将相关物品的安全以及物品所涉及的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交由快递企业和投递员负责。因此,作为快递员,对所服务的消费者不仅负有安全有效投递快递的法律义务,也要承担相应的道德义务,履行职业伦理。

  涉事快递工作人员随意拆开客户包裹、窥视其隐私,还将消费者内衣内裤发妆品照片发到朋友圈,甚至还加客户微信发信息要红包、语言骚扰,这种行为不仅赤裸裸的侵犯了消费者隐私,也给涉事消费者造成了很大的心理压力。

  从涉事女网友曝出的截图看,该快递员微信说,他私拆消费者包裹并非首次,而拆包裹、拍照发朋友圈也只是为了向别人炫耀。哪怕是用户向顺丰投诉后,快递员依旧表示“这件事很正常”。

  这就给我们留下了很大的疑问,既然是“惯犯”,且长期在朋友圈发视频、照片,其管理人员是否就对此一无所知?

  对于此事,我们显然不应止于对涉事快递员进行道德层面的谴责,还应该将其上升到行业层面进行检视。在网购、快递已成很多人生活方式的背景下,工作人员私拆快递绝不应该成为“潜规则”,个人隐私不应该被陌生人窥视、围观、“品评”,而应该得到有力保障。

  在法律上,这其实早有定论。邮政法和快递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拆开、隐匿、毁弃他人邮件。冒领、私自拆开、隐匿、毁弃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快件,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快递企业有此类行为的,最高可处20万元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眼下顺丰官方已经致歉,并表示绝不姑息、纵容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和企业行为准则的不当行为。相信此事会得到解决。

  而在追责外,快递企业们也不妨深挖,是否存在类似的管理“黑洞”,并有必要采取更加缜密的防范措施,如可考虑对收揽点实施录像监控,在快递封口封贴具有相应编码或标示的一次性封贴,并通过系统以短信形式告知收件人予以验视。凡此种种,指向的就是让快递从业者严守不私自拆开、损毁邮件的底线,也消除用户因隐私被轻易窥视而带来的不安。

  □ 史洪举(法官)

责任编辑: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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