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某些寺院网络招聘和尚尼姑?中国佛教协会辟谣
中国佛教协会24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声明,对当前微信、微博等互联网一些自媒体上出现的某些寺院招聘和尚尼姑等信息进行辟谣。
近日,我会收到信众来电反映,当前微信、微博等互联网自媒体上出现了某些寺院招聘和尚尼姑等信息。据了解,此类信息已不是第一次在网络上传播,其内容大同小异,基本套用一个模板,只是招聘主体、面试时间和地点有所不同。被谣传的寺院涉及浙江灵隐寺、陕西法门寺、四川昭觉寺等诸多寺院。
据向有关寺庙了解,均未发布上述招聘信息。此类信息的发布者,故意编造、胡乱拼凑,企图制造震惊世人的佛教“丑闻”,肆意抹黑佛教寺院和佛教教职人员,严重损害佛教的社会形象、伤害佛教界的宗教感情,并已涉嫌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安全法》和《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按照《宗教事务条例》以及《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传授三坛大戒管理办法 》《汉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等相关规定,佛教教职人员资格的取得,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并履行一整套严格的程序和神圣庄严的仪式,最后还要经佛教协会认定、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九条规定,“要求出家的人,须本人自愿,六根具足(包括无生理缺陷),身体健康,信仰佛教,爱国守法,有一定文化基础,父母许可,家庭同意。寺院对要求出家的人,经查明身份来历,认定符合出家条件的,方可接受留寺,指定依止师,授予三皈五戒,经僧团一年以上考察合格,再正式剃度。”
根据《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传授三坛大戒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规定,参加传戒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爱国爱教,遵纪守法;
二是信仰纯正,勤修三学,遵守教义教规,品行端正;
三是年龄在20岁至59岁之间,六根具足,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
四是剃度后,男众在寺院修学一年以上,女众在寺院修学两年以上;
五是有一定佛教学识,能独立完成日常课诵和具备基本佛事法务活动能力。
在此敬告有关组织和个人,立即停止损害佛教界声誉、侵犯佛教界权益的行为,相关寺庙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希望广大网络用户和信教群众不听信谣言,不传播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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