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香港“箱尸命案”凶手被判刑29个月 因在台行凶未而被控谋杀
[环球网报道 记者 付国豪]香港“箱尸命案”被告陈同佳29日因“洗黑钱”罪被判有期徒刑29个月。港媒报道称,由于此命案在台湾发生,而香港、台湾存在司法管辖权问题,所以香港法院无法对被告以“谋杀罪”论处,只能就陈已承认的“洗黑钱罪”判刑。
综合据港媒“香港01”等媒体4月29日报道,去年2月发生的“港女箱尸命案”曾震惊香港、台湾社会。事件死者系香港一名21岁的“网红”潘晓颖,案发时正与20岁男友陈同佳当时赴台湾共度情人节。
据被告陈同佳自己供认,他案发当天(2月17日凌晨)因情感问题将潘晓颖杀害,随后把潘的尸体放在一行李箱之中弃尸。台湾警方、检方调查后发现潘已怀有身孕,而陈则在犯案后逃回香港。
陈同佳在香港被捕后,被指控“洗黑钱”等罪名,罪行包括盗取潘晓颖现金、银行存款、手机等。随后陈坦诚4项“洗黑钱”罪名成立,并于29日因“洗钱罪”被判入狱29个月。如果扣掉陈已被关押的13个月,再考虑服刑期间若行为良好可在刑期三分之二时假释,陈最快可于今年10月出狱。
由于司法管辖权的问题,香港法院无法以谋杀罪论处在台杀人的陈同佳,只能就其偷窃行为起诉。至于为何控方会控以“洗黑钱”罪,则与案件分别在台港两地发生有关。
“香港01”报道称,虽然台湾发出陈同佳的通缉令,但港台之间并未签署引渡协议,因此即便陈同佳已供认杀人,还是没办法将他引渡到台湾接受审判。
至于陈所涉盗窃罪行,“香港01”也援引大律师严康焯说,其偷窃的行为在台湾发生,不能在香港被控偷窃,但他在香港处理从台湾所偷来的“犯罪所得”(潘的金钱及财物),所以可依法被控“洗黑钱”罪,因为“洗黑钱”罪可涉跨境元素,是适用于涉不同地域的罪名。
更多猛料!欢迎扫描左方二维码关注新浪新闻官方微信(xinlang-xinwen)
推荐新闻
- 【 新闻 】 两会期间严重破坏会风会纪的副省长啥...
- 【 军事 】 中国海上阅兵活动有哪些亮眼的小国舰...
- 【 财经 】 曹德旺逼子接班:你要办公司 我就收购
- 【 体育 】 NBA季后赛-杜兰特35分勇士险胜1-0火箭
- 【 娱乐 】 吴奇隆当爸微博报喜:母子平安
- 【 科技 】 共享住宿下半场:“做重”会是好生意吗
- 【 教育 】 希望工程照片主人公们后来怎么样了?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2675637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1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