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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跨省相约烧炭自杀 一人“幸存”获刑三年半

两男子跨省相约烧炭自杀 一人“幸存”获刑三年半
2019年06月06日 15:37 新京报

  原标题:两男子跨省相约烧炭自杀 一人“幸存”获刑三年半

  新京报讯(记者 刘名洋)今日(6月6日),新京报记者从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法院获悉,两男子通过网络相约烧炭自杀,其中一人“幸存”。“幸存者”尹某犯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法院对“两男子相约自杀”案进行宣判。美兰区法院供图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法院对“两男子相约自杀”案进行宣判。美兰区法院供图

  新京报记者从美兰区法院了解到,2018年4月,尹某通过QQ认识陈某,二人在QQ上相约一起烧炭自杀。两人于同年4月12日共同入住海口一家宾馆,在卫生间内将烤炭点燃,并分食“安眠药”。

  据介绍,2018年4月13日上午,尹某睡醒后发现陈某身体僵硬,确认陈某死亡后收拾行李离开房间,当天拨打报警电话到公安机关投案。公诉机关认为,尹某与陈某相约自杀,为陈某提供了一定帮助,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尹某的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相对较轻,在案发后主动报警,配合调查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

  2019年6月4日,美兰区法院对上述案件公开宣判。法院经审理认为,尹某无视生命权利,与他人相约自杀,放任陈某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尹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

责任编辑:祝加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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