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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为还网贷贩卖亲生龙凤胎 检方建议撤销监护权

夫妻为还网贷贩卖亲生龙凤胎 检方建议撤销监护权
2019年06月11日 20:26 中国新闻网

  原标题:内蒙古一夫妻贩卖亲生龙凤胎 检方建议撤销监护权

  中新网赤峰6月11日电 (记者 张林虎)在内蒙古赤峰市,一对夫妻由于还不上网贷,竟打算将自己亲生的龙凤胎卖掉,后被警方拦截。目前,赤峰市元宝山区检察院以拐卖儿童罪将孩子的父母--被告人兰某某、冯某某起诉到元宝山区人民法院。

  6月11日,记者从元宝山区检察院获悉,该院就“撤销监护权”问题向元宝山区民政局下发了检察建议。

  2016年初,被告人兰某某与冯某某相识并同居,2017年登记结婚。同年9月30日,冯某某在赤峰市某医院产下一对龙凤胎。

  2017年10月,为了还债,兰某某通过QQ群联系上了有意收买婴儿的买家。2017年10月末、11月初,兰、冯先后将出生一个半月的女儿、儿子分别以6万元的价格卖给他人。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兰某某、冯某某的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依据2015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符合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条件。

  记者了解到,元宝山区检察院未检干警在做了大量的调查、走访工作后,最终向元宝山区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由民政局向元宝山区人民法院提起申请撤销兰某某、冯某某的监护人资格诉讼。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本辖区首例由检察机关建议民政局申请撤销监护权的案件,它标志着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由刑事领域拓展到民事领域,是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又一尝试。

  据悉,元宝山区民政局接到检察建议后,指派专人做好诉前工作,并聘请了律师,当即表示作为适格原告,将尽快对此案提起诉讼,落实检察建议,与检察机关携手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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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余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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