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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评北京南四环追尾事故:先救人 必须的

新华社评北京南四环追尾事故:先救人 必须的
2019年07月18日 19:52 新华视点

  原标题:#新华微评#:先救人,必须的!

  [#新华微评#:先救人,必须的!]一段北京南四环上追尾车辆从冒烟到起火最终被火焰吞噬的短视频引发热议。令人揪心的是,两车相撞后,前车司机只顾打电话报警,对已经冒烟的后车视而不见,眼看着车内2人被大火吞没。人命关天,生命至上,出了事故先救人,这是起码的良知和责任。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人永远是第一位的,于情于理于法,“先救人”都应毫不含糊。但愿这起事故能成为一记警钟,唤起对救治事故伤者义务的广泛认知,避免悲剧重演。

责任编辑:张申

事故追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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