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老师不敢用“惩戒权” 受害者最终是谁?

老师不敢用“惩戒权” 受害者最终是谁?
2019年07月28日 05:22 央视

  原标题:老师不敢用“惩戒权”,受害者最终是谁?

  老师对学生有没有惩戒的权力,你如果要是问老一辈的人,回答一定是当然了,必须的,严师出高徒。但如果你问现在的老师,回答一定是否定的,哪敢啊!比如最近一段时间,安徽铜陵一位老师投江自尽,原因是他在制止班上两个学生冲突的时候,与学生有肢体冲突。家长不干了,追到学校要求老师道歉并支付相关检查费用,而坚持自己没错的老师,即便家人代为支付了医药费,也感觉人格受辱,最终选择自杀。而7月2日山东日照,五莲教体局下发通知,责成五莲二中新学年不再和一位老师签订聘用合同,起因则是这位老师用书本抽打了两个逃课的学生。老师该不该管学生,该怎么管?7月9日教育部负责人对外解读称,将抓紧修订教师法的相关规定,研究制定实施细则,从法律上进一步明晰教师教育惩戒权的行使。这意味着什么?

  [不敢用的“惩戒权”]

  在本周,暑假里的安徽铜陵陈瑶湖镇中心学校,只剩下了蝉鸣的声音。很多孩子还不知道,新的学年到来时,迎接他们的老师中,已经少了一位名叫周安员的数学老师。投江自尽的周安员,在这个小学已经是他任教的第六个年头,一起工作的同事对他的评价是老实本分、性格内向,而让他最终选择放弃生命的,原本只是一件小事。

  陈瑶湖中心学校校长周银峰:为一只笔两个学生就扯起来了,男生就把女生弄哭了,安员老师正在上课的时候,就去制止,控制课堂秩序,制止的时候男生的情绪反应比较激动,就站起来了,打了安员老师一拳。

  身为老师,制止学生间的纠纷,周安员老师的做法似乎并无不妥,而且他与这个男生关系还较为亲密,因为这个孩子是转校生,刚来时成绩并不算好,是周安员一直在为他免费补习,今年还是班里的第一名。但就是这样一次劝阻,周安员与男生产生肢体接触所留下的红印,让他以往的努力被一笔抹煞。在孩子家长看来,这是绝对不能容忍的行为,当天下午,孩子的外公和妈妈找到学校。

  周银峰:就要安员老师道歉,承担他的检查费用,当时提出的就这两点。然后这时候周安员老师就报警了,报警了警察大概10分钟左右就过来了,听取情况以后,说安员老师是正常行为,哪能向学生道歉,不是这个理。

  尽管校方跟警方都认定周安员老师做法没有问题,但学生家长并不认同,第二次问题调解是在6月28日,最终结果是周安员的岳母为了息事宁人,支付了孩子的身体检查费用。此后四天,周安员的精神状态始终处在焦躁不安之中。周安员到底忍受着怎样的煎熬已经不得而知,但据他妻子回忆,平时他最疼爱的女儿伸手让他抱,他都跟看不到一样。

  周银峰:我们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尽快出台意见,老师怎么落实惩戒权的问题,例如老师有哪一些惩戒权,遇到什么情况老师可以惩戒,惩戒的方案和边界,怎么样进行确定。

  7月3日,周安员老师选择了结束自己的生命,而在之前一天,山东五莲二中的杨守梅老师,则是被当地教体局一纸处罚通知,基本终结了职业生涯。中考前夕,因为两名学生逃课,杨守梅用书本抽打二人造成轻微伤,五莲教体局责成五莲二中新学年不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扣发一年奖励绩效,并将其纳入信用黑名单。而将近一个月过去,五莲二中却始终没能脱离公众视线。杨守梅老师班级中考全县第一;前十名占了四名;全班没考上高中的只有这两名逃课的学生,却被保送到全县最好的高中;至今未曾露面的杨老师被学生们P进了班级毕业合影。越来越多的信息让公众难以理解,屡获县市省多项荣誉,也能得到多数学生爱戴,最终却被教体局一棍子打死,这样的杨守梅,到底算不算是个好老师?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三四十年前,我们很多家长把孩子交给老师的时候,都直白地告诉老师,我孩子交给你了,要打要骂由你,这是当时的观念。但是现在我们的家长把孩子交给老师的时候,他的观念已经发生变化了,在法律层面上来说,很多人有清晰地认知,对学生不能够进行体罚,但是他没有给学生的这种教学的惩戒权有一个清晰的界定,那么这样一来,惩戒本身就变成一个虚的,而体罚范围边界就无限扩大。

  对于安徽铜陵自杀老师所在的学校,真是应该认真地反省,在警方都已经明确了老师没有过错的情况下,为什么依然坚持要和稀泥,总想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反而最后演变成了更大的事儿,而且是大的悲剧。而山东日照五莲教体局,是不是也该思考,这样处理合适吗?但是即便学校会真诚地进行反思,社会也该思考一个问题,那就是教师的惩戒权边界在哪里?如何不是不用,也不是滥用,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都清楚并接受?

  [惩戒不可“滥用”]

  因为学生迟到而让其互扇耳光,不会背书遭到老师打骂,近些年,类似事件时有发生,有的地方追求军事化管理,有的成绩考核压力大,因此学生迟到、调皮,考试不好,都能成为老师教训的理由。教育专家提出,惩戒必须建立在尊重和保护的基础上,对事不对人,且要与激励相结合,绝不能超出合理合法的边界。

  中国教育学会教育政策与法律分会理事长劳凯声:惩戒其实它和体罚有很明显的区别,就是说虽然二者都是用一种否定的方式来让学生理解他应该做什么和不应该做什么。但惩戒它是对学生的身心所造成的不利的影响只是暂时性的,是可以恢复的,而体罚有可能对孩子造成一种不可逆的一种影响,所以全世界相当多的国家和地区,对于体罚都是采取否定的态度,甚至通过立法来禁止体罚。

  教师打着“惩戒”旗号实施语言或肢体暴力,这已经超出了教育惩戒的范畴,变成一种教育暴力,甚至成为 “校园欺凌”。而体罚和暴力不会带来学生的进步,只会让教育结出恶果。不久前,河南栾川一位32岁的青年常某,因不满20年前被老师体罚,当街殴打老师,还让同伴拍摄视频发到网上,掀起轩然大波。常某自称,初二时因自己课上打瞌睡,被老师责罚蹲在讲台下面,还被脚踹,20年后遇到老师,临时起意实施报复。2019年7月10日上午,常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尽管常某家人认为量刑过重,提起上诉,还有类似经历的网友表示支持,但无法改变的事实是,作为一个上过大学、已经32岁的青年人,常某还在用当街殴打、传播视频的方式炫耀自己的复仇,20年前那场体罚不但没有让他变好,还把暴力的阴影一直延续到了今天。以爱为名,对学生的人格尊严进行侮辱和伤害,这样的教育,显然是一场巨大的错误。

  储朝晖:陶行知曾经说过一句话,就在立足点平等,在出头处自由。就好比我们一片森林,我们不能从顶上去裁剪,但是底线我们要相同的,惩戒主要保障这个底线,我们现在要建立一个文明的社会,必须把这个边界划得更清晰,必须界定清楚教师对学生的霸凌,学生对学生的霸凌,跟教师对学生行使惩戒权之间的边界。

  面对教育部说正在研究制定实施细则,给予老师合理合法的教育惩戒权,很多人简单的理解,是不是老师以后就可以打学生了,当然不是,体罚和变相体罚一定是禁止的。只是长期以来我们一提教师的惩戒权,就会想到拳打脚踢,就会想到戒尺打手心儿,其实这都是过去时了,惩戒权在不体罚也不变相体罚的基础上 ,会有哪些方式呢?

  [不可忽视的学生权益]

  半年前,常州市局前街小学召开了一场听证会,教师、学生、家长、心理专家、律师受邀参加,讨论学校当时即将出台的惩戒制度。

  常州市局前街小学人力资源中心主任王燕:现在发现生活当中有一些老师已经不太敢管学生了,现在舆论导向也好,家庭的关注也好,其实无意当中给老师增加了很多的精神压力,所以我们有必要带着老师一起来探究一下,在教育教学过程当中,有哪些权利是我们可以行使的。

  尽管几乎所有人都对出台惩戒制度表示认同,但对于拟定的7种惩戒情形和8种惩戒方式,大家看法不一,尤其是批评、加倍劳动、取消部分特权、没收、静坐、诵读、隔离、陪读这8种惩戒方式,争议不小。经过听证会的修正和完善,也经过对全体同学的反复宣讲,惩戒制度在局前街小学确立下来,并在过去的半年里正式施行。

  本学期结束,不少家长反映,施行惩戒制度取得的效果明显,但也有家长认为,惩戒措施仍然太温柔。“老师可能也有一些顾虑,做得最多的可能也就是严厉批评,甚至就是翻倍做一些作业,或者是控制他的一些活动的时间,最多只能做到这儿,所以我才会说太温和了。”一名家长告诉记者。

  王燕 :(家长)陪读是最为严厉的,目前还没有使用过,因为当时在讨论的时候有孩子就提出,他觉得有家长来陪读的话,是很伤自尊的一件事情,其实我们所要想达到的,就是让孩子产生这样一种警戒的心理,他心中形成了自己的规则意识,反而是戒在前,所以后面也就没有惩这个事情的发生了。

  由于我国《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对于教育惩戒权都没有明确规定,只有校规撑腰,没有法律支持,教师行使惩戒权难免底气不足。7月9日,教育部负责人表示,将研究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育惩戒权的范围、程度和形式。在专家看来,惩戒权最高立法,必须广泛听取民意,形成广泛共识,应该与民间探 索形成互动。而像局前街小学这样的自主尝试值得鼓励,因为惩戒权的裁量权最终还是会回到学校和每位老师手中。

  储朝晖:即便是我们有相关的明确的法律条文,也应该从最基础性的方面进行规范。教师在惩戒学生的过程当中,教师有他的裁量权,而且教师惩戒学生的时候,是一门艺术。一个年轻教师惩戒学生跟一个经验丰富的老师惩戒学生,这个情况决然不同,不能用法律条文来过度限制教师的裁量权,同时我们教师裁量权相应的边界,也应该通过法律条文对它进行明确。

  教育部负责人表示,教育惩戒重在教育,是出于对学生的关爱、保护,这也意味着惩戒权的实施,必须充分考虑对学生权益的保护、对学生身心的负面影响。美国纽约教育局颁布的纪律准则中,惩戒方式就包括去校长办公室吃午饭、参加冲突解决技巧辅导等人性化内容,扰乱课堂的学生被赶出教室后不是去罚站,而是被请到另一间教室进行辅导,严重违纪的学生不是被赶回家,而是会被请到社区辅导站接受免费辅导。

  中国教育学会教育政策与法律分会理事长劳凯声:我们现在所处的时代是一个张扬人权的时代,所以我们规定特别是否定性的教育惩戒的规定的时候,必须要考虑到保护人权,保护学生的基本的权利 我想这个特别重要。

  生活中很多事儿的确常常矫枉过正。在传统教育中,师道尊严,先生的地位很高,而且大家信奉严师出高徒,孩子交给先生和老师,打骂随便。但近几十年随着人们观念的变化,体罚和变相体罚,越来越不被人接受,但一不注意,就走到了另一个极端,学生怎么浑和过分,一些老师都不敢管,再加上有很多蛮横的家长,老师快成了弱者,其实这样的局面,最终的受害者反而是该被教育的孩子,在这样的背景下,重新思考和界定教育的惩戒权限是必须的,也是应该的。这是“救救孩子”在新时代的新命题。

责任编辑:张申

惩戒权受害者
新浪新闻公众号
新浪新闻公众号

更多猛料!欢迎扫描左方二维码关注新浪新闻官方微信(xinlang-xinwen)

图片故事

新浪新闻意见反馈留言板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2675637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1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