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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小学生状告老师虐待致残 一审三方均不服

黑龙江小学生状告老师虐待致残 一审三方均不服
2019年08月13日 08:51 荔枝新闻

  原标题:黑龙江小学生状告老师虐待致残 一审三方均不服 等待二审

  荔枝特报专稿 记者/周诗婕 实习生/张子妍 

  近日,山东德州的高女士向荔枝新闻反映称,其侄女高乐(化名)三年前在黑龙江大兴安岭松岭区壮志小学就读期间,因遭到班主任数次体罚后导致创伤后应激障碍。

  高女士陈述,此事发生后,高乐父亲将老师和学校告上法院。目前,案件一审判决结束,法院判处涉事老师黄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壮志学校赔偿16.7301万。但是三方不服,均向法院提出上诉。

  高女士称,“目前一审判决已被驳回,我希望二审能有个好结果。孩子现在已经转学了,但是精神状态很差,老师都说她不合群,看到头发像以前班主任的都会跑开”。

  那么,体罚一事属实吗?体罚对于当事女孩产生了什么影响?涉事老师是不是惯用体罚方式教育学生?当事三方对此如何回应?荔枝新闻展开调查。

  女儿因老师体罚致创伤后应激障碍 父亲奔波维权中离世

  高女士告诉荔枝新闻,2015年12月17日,高乐首次因带铅笔刀遭到班主任黄某体罚。当天下午放学后,高乐回家一直喊疼,家属检查后发现,高乐的后背皮肤出现红肿。第二天上午,高乐母亲送孩子上学,与黄某进行沟通。随后,在12月18日,黄某又以高乐不应将体罚一事告诉家长和题目没做对为由,先后两次体罚高乐。“当时是大冷天,穿着羽绒服,回家后才发现身上好几处伤”。

  在首次供述中,黄某向警方承认,“用手掐了她(高乐)的脖子、后背和腰上,还用脚踢了她的小腿”。但是,在此后的讯问中,黄某均矢口否认前述说法,称,“只是掐了后背两三下”、“推搡了两三下”。黄某在庭审中辩称,首次承认是因为当时的校长找其谈话,说承认了,家长可以息事宁人。荔枝新闻联系时任校长宋某核实,其称,此事已进入司法审理阶段,不便多说。

  荔枝新闻了解到,事发后,高乐所在班级同班同学也曾接受警方问询,多位同学证实,黄某确实打了高乐。

高乐背部受伤照(受访者提供)高乐背部受伤照(受访者提供) 

  高乐的辩护律师李卫权向荔枝新闻表示,“目前,对于是否因为涉事老师黄某体罚致伤这一点是没有异议的。因为公安机关对此有过鉴定,鉴定上证明有因果关系。这个证据应该采信”。

  荔枝新闻了解到,法院的一审判决书同样认可了体罚与伤情的因果关系,“黄某在履行教学职责过程中,多次体罚被监护、看护人,造成其轻微伤,并导致其身体创伤后应激障碍、躯体化障碍的后果,情节恶劣”。

  不过,对于身体受伤程度,多方说法并不一致。高乐家属出具的北京天坛医院的诊断书称,高乐“神经功能障碍,脊髓损伤”。高女士称,“高乐曾下肢疼痛难忍,上北京看病下火车时都是担架抬的”。而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公安局刑事技术支队鉴定书显示,高乐所受损失为轻微伤。黑龙江公安厅法医鉴定中心鉴定显示,高乐“脊髓损伤”诊断难以确定,不宜评定损失程度。

  精神受伤程度,目前多方说法也不一致。高乐家属向荔枝新闻出具的德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鉴定显示,高乐被鉴定为精神残疾二级,属于重度残疾。但是,法院对于这一鉴定并不认可。应激障碍、躯体化障碍是否达到残疾的程度?法院一审判决书写道,“该鉴定所依据的是德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作出的精神残疾鉴定,该鉴定未经司法鉴定程序,无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高乐残疾证(受访者提供)高乐残疾证(受访者提供)

  荔枝新闻注意到,在一审庭审时,涉事教师黄某曾否认体罚与致病间的因果,为自己辩称,“高乐本身患有疾病,每学期都会请长假出去看病”。

  高女士向荔枝新闻解释,“高乐父母此前有过一个孩子,在9岁的时候因为红斑狼疮去世了。高乐是第二个孩子。高乐7岁的时候,父母曾经带高乐去做过筛查,没有相似病例。高乐目前诊断出的精神残疾没有遗传病史。黄某提到的‘请长假’是此前有一次高乐的妈妈脖子结节,高乐陪妈妈去北京看病”。高女士同时提到,“高乐因病致残后,她爸爸几乎一直到处跑着奔波维权,最后离世了”。

  高乐的辩护律师李卫权也在讲述中向荔枝新闻回忆,“那是我们最后一次开庭,开完庭之后我还在跟高乐父亲沟通。他说,第二天就把材料打出来以后邮寄过来。结果第二天我这边得到消息,他半夜12点多突发疾病死亡。我当时也挺意外的”。

  全班16人疑多人被打 涉事老师曾年年被评骨干

  在高乐案件中,高乐父亲一直不遗余力地奔波多地搜集材料,甚至呼吁高乐同班同学家长一起加入控告。

  根据警方调查,高乐所在班级多位同学称,也曾遭到班主任黄某体罚。有同学称,全班16名同学都被打过,无一例外。

  为此,高乐父亲曾号召同班同学家长签署联名上告黄某的控告书。但是多位家长向高乐父亲表示,孩子挨打是以前的事了,现在只希望孩子好好学习,不希望参与控告。

  荔枝新闻了解到,在涉事老师黄某因体罚学生被调离班级后,多位家长还曾向教育局申请调回。

  荔枝新闻试图联系涉事老师黄某,电话拨通后,始终无人接听。记者尝试联系涉事老师黄某的辩护律师,其回复短信称,“无可奉告”。

  记者注意到,涉事老师黄某同事曾在接受警方问询时称,“黄某平时工作非常上进,工作上非常要强,年年都是骨干教师,也是劳模”。

  三方提起上诉 案件焦点在刑期和赔偿

  高乐的辩护律师李卫权向荔枝新闻分析,“目前案件的焦点,一在于刑期,二在于赔偿”。此案一审判决涉事老师黄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壮志学校赔偿16.7301万。

  随后,高乐方、校方及涉事老师黄某均提起上诉。对于刑期及赔偿,三方争议较大。

  高乐方认为,涉事老师黄某及校方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由壮志学校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主体责任,请求判令总赔偿费用共计260.3244万元。

  校方及涉事老师均不认可原告诉求,同时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目前二审还未开庭。

  国浩南京律师事务所叶珈睿对此案评论道,“黄某明知自己的行为很可能对一个孩子造成身体伤害,而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已构成间接故意伤害犯罪,黄某应当承担刑罚后果。学校负有对教师的选任、监督和管理责任,且教师黄某在课堂实施体罚行为,其履行职务中伤害他人应由该学校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叶律师同时提到,目前该案在审理阶段,精神残疾的鉴定只是单方结论,尚无法律依据。如若真的存在体罚致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相关法律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叶律师呼吁,“教师群体想要真正做到为人师表,在教书育人的同时,也应当不断加强自身法治观念与法律修养”。

责任编辑: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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