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北碚法院审结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北碚法院审结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2019年08月08日 11:12 重庆法院网

近日,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结了一起单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依法判处被告单位重庆市北碚区某机械厂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罚金2万元。该机械厂法人、被告人何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罚金1万元。

何某为涉案机械厂的法定代表人。因公司经营不善,何某于2017年4月初开始拖欠工人劳动报酬,并以改变联系方式、离开重庆市等手段逃避支付。2017年9月,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北碚区人社局)向该机械厂的营业地公告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何某拒不接受询问。2017年10月,北碚区人社局向该机械厂的营业地公告送达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责令支付通知书》,并要求该机械厂于5日内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何某未在该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至案发前,何某累计拖欠12名工人劳动报酬共计10万余元。

2017年12月,被告人何某被抓获归案,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案发后,被告人何某付清了拖欠的工资。

被告单位某机械厂和被告人何某以逃匿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其行为均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鉴于被告单位和被告人到案后付清了拖欠的工人工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依法可予减轻或免除处罚。被告人何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予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北碚区
新浪新闻公众号
新浪新闻公众号

更多猛料!欢迎扫描左方二维码关注新浪新闻官方微信(xinlang-xinwen)

图片故事

新浪新闻意见反馈留言板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2675637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1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