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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诉"奔驰女车主"代言违约 女车主质疑校方资质

学校诉"奔驰女车主"代言违约 女车主质疑校方资质
2019年09月07日 08:35 新京报

  原标题:西安一技校状告“奔驰女车主”百万代言违约,当事人:蹭热度

  用规则说话。规则对“奔驰女车主”跟状告她的人也一体通用。

  昨日(9月6日),西安奔驰女车主被诉违约,索赔百万一事引发关注。西安高速铁道学校委托人陈天哲称,其与薛女士签约聘请她做招生宣传。但对方未履行合约,致学校错过招生旺季,将索赔364万余元。薛女士则质疑陈天哲为校方委托人的身份,称不愿做虚假宣传。目前,法院已立案。

  奔驰女车主被聘为学校宣传招生,年薪百万

  昨日(9月6日),陈天哲告诉新京报记者,西安奔驰女车主薛女士曾因多次维权无果坐在车引擎盖上哭诉被很多人关注。今年招生,校方欲邀请薛女士以直播的形式帮助宣传。此后双方几经谈判,并于今年6月12日签订了合作协议。

  陈天哲提供的合作协议显示,西安高速铁道学校聘请薛女士为该校网红专业架构顾问,同时任课程形象推广大使。校方可以在约定范围内,借助薛女士的个人影响力,开展网络宣传及招生工作。协议中还约定,薛女士需每日(除法定节假日外)开展一场直播讲座,时长3小时,讲座内容由双方协定。薛女士需每周拍摄一个宣传学校的小视频,每周开展一场大型公益讲座。

▲协议规定,薛女士需为学校每日直播三小时,每周制作一个宣传视频及公益讲座。受访者供图▲协议规定,薛女士需为学校每日直播三小时,每周制作一个宣传视频及公益讲座。受访者供图

  上述协议写道,学校将支付薛女士年推广宣传费用100万元(税后),按12个月平均付给薛女士。另外,校方若招生人数超过3000人,还将支付薛女士额外的招生奖励。校方若不具备办学资质及让薛女士宣传严重虚假资料,薛女士可要求解除合同并支付违约金。

  陈天哲表示,签署协议后,为配合薛女士工作,校方装修了学校广场,并为薛女士租了一栋五层楼房。同时,与其他网红公司签订协议,安排11名技术人员在学校内上班。但薛女士未履行合约。“她说工作量太大,从来没有直播过”。该行为导致校方错过招生旺季,损失很大。

  8月27日,西安高速铁道学校将薛女士诉至法庭,索赔364万余元,后法院立案。对于索赔金额,陈天哲介绍,其中包括“要求薛女士赔违约金80多万,另外赔偿学校经济损失,加在一起3649111.33元。”

▲协议中写明校方将支付薛女士百万代言费用。受访者供图▲协议中写明校方将支付薛女士百万代言费用。受访者供图

  法院已立案,校方拒绝诉前调解 

  薛女士的代理律师周兆成表示,陈天哲在与薛女士签署协议时,自称学校法定代表人及校长。协议签署后,协议被陈天哲单方面收回。当对方将协议返还给薛女士时,协议甲方落款处加盖了“西安某技工学校”印章。后薛女士与工商部门核实,发现西安高速铁道学校法定代表人为薛勇,并非陈天哲。陈天哲本名为“陈刚”,系西安某教育管理公司法定代表人,与西安高速铁道学校无关。

  昨日(9月6日)中午,当事人薛女士回应新京报记者称,履约对于她来说“不费劲”。但在签署合作协议后,她了解到涉事学校“发不了学历证书”。之后她要求校方拿出相关资质,但校方一直以“在办”推脱,故其没有为学校进行宣传。

  对于薛女士一方指出的校方资质问题,陈天哲承认其本名为“陈刚”。因为不喜欢这个名字,故使用笔名“陈天哲”,已经用了20多年。他称,自己是西安高速铁道学校的投资人之一,校方是在合法范围内招生。至于学校在学生毕业后颁发何种证书,陈天哲表示,“跟她这个合作没关系。”

  陈天哲出示的由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民办学校教学许可证显示,发证日期为2017年2月27日,有效期3年。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新京报记者查询到,在2017年度全市民办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站(所)年检中,西安高速铁道学校属于“基本合格”。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该局是西安高速铁道学校的业务主管单位。学生毕业时,颁发的由该局统一签发的技工学校毕业证。

  上述工作人员补充表示,西安高速铁道学校无权向学生颁发中专、大专等学历证书。若学生就读西安高速铁道学校后想获得学历证书,在毕业后需考高职扩招大专,或在读时选择成人教育等。“要问清楚学校是否和其他学校合作,或者是不是某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的分点。”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书。受访者供图▲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书。受访者供图

  关于此案,陈天哲提供的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选择诉前化解机制确认书显示,法院于9月2日收到西安高速铁道学校的民事起诉材料,根据规定,该纠纷由法院诉前调解团队进行先行调解。对此陈天哲称,目前招生旺季已过,校方不愿接受调解。

  新京报记者 张彤 刘瑞明 编辑 潘佳锟 校对 李立军

  评论

  “奔驰女车主”被诉百万代言违约,理站在守规则者一边

▲资料图。图/视觉中国▲资料图。图/视觉中国

  人红是非多。西安“奔驰女车主”薛某对此大概深有体会——她又摊上事了。

  近日她又被告上法庭。这次状告者是西安本地的民办技校西安高速铁道技工学校,告的是“百万代言违约”。

  该校委托人说,坐引擎盖哭诉维权事件发生后,他用税后百万年薪,跟薛某签订了招生代言人的合同,结果对方至今未履行义务,因此合计索赔逾360万元。薛某方面回应称确有此事,称对方是在蹭热度炒作,不愿多谈。

  我说你毁约,你说我炒作,双方各执一词。如果说,二者此前达成协议是谈了一场“恋爱”,那现在显然是“分手很不体面”。

  这激起很多网友的围观,网上随处可见的,是糅合了板结化印象的站队。

  依我看,评判是非得基于事实,这里的“事实”不是单方说辞,而是真实细节拼出的完整真相拼图。这些厘清起来或许没那么容易,但再不容易,有些原则仍可秉持——如用规则说话。

  用“奔驰女车主”维权的方式对她维权

  这不是“奔驰女车主”首次被人维权。在走红过后,网上很快有人曝出,薛某拖欠商户、供应商钱款数百万,还有爆料称其卷款逃逸。她对此都予以否认。今年7月,上海警方通报,她未涉合同诈骗,不予立案;8月份,上海闵行区法院对其母亲发布了“限高令”。

  此次薛某又卷入纠纷。她曾说过“只想回归平静”。可从目前看,这近乎奢望——很多人并不打算让她就这么退出公共舆论场。这些人也解锁了她维权时的那套“打法”。

  薛某当初对4S店维权的成功,本就跟借势舆论不无关系。无论是坐上引擎盖哭诉的举动,还是“我几十年的教育受到了奇耻大辱”“我就是太讲道理才被你们欺负”等表述,都击中社会痛点、引发民众共情。正因如此,她维权诉求点是个人权益,但迅速被导入公共场域。

  之后对其维权的“债主”,也学会了这点:他们趁着她热度正高之际维权,本就是搭新闻便车——在她跟4S店和解的当晚飞赴西安要钱,就踩准了最有效节点;而借助大V搞舆论战,也是在借势舆论。这算是维权版本的“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此次事件中,学校相关负责人也在各种挖掘薛某的“IP价值”:该校委托人直言不讳地称,起初找她代言,就是“因为她有流量、有影响力”,并专门为她配备了直播网红团队。后来还在微博上同步了合作进展。此次起诉,也是在微博上大张声势地公告。

  “维权者反被维权”,这般情节落到“维权女王”的头上,确实挺有戏剧性。无论是“债主”还是涉事学校,都在以此为杠杆,将普通民事纠纷或商业纠葛“撬入”公众视线,以期加速解决。

  但这对薛某显然是消耗:她凭借一次“声动人心”的哭诉维权,让自己实现了名声上的“资本快速积累”。但此后每次被蹭热度,对她都是一次拖拽,最终将其声誉拽到了下行线上。

  “拿规则说事”对她跟状告者一体通用

  在此事上,薛某斥有关校方负责人是蹭热度,这或许不假。但“蹭热度”最多是道德指摘,算不上法律指控。

  这起个案中的是非,还得看硬核证据,看谁恪守了规则,谁又违反了规则。

  此次事件中,有几处细节值得注意:1,双方确有协议达成,但因故未履行;2,薛某并没有拿钱不干事——她并未向校方提供供打款的身份信息。

  相较于是否“蹭热度”,有无恪守契约等更能左右案情定性。本质上,这就是拿法律规则说事。

  “以规则为准绳”比道德臧否通常更有力。事实上,“奔驰女车主”所涉的这些纠纷,最终也都避免不了被放在“规则尺子”下度量,被置于法律视野中审视。这也是息讼止争的不二途径。

  “奔驰女车主”坐引擎盖维权,能撼动金融服务费等潜规则,成为标志性的消费者维权事件,究其根本,也是因为她站在了规则一边,所以公众也站在了她这边。其维权启示录里的重要一条,就是要依照规则维护自身权益。

  后来薛某被传诈骗、携款潜逃和被“立案调查”,都被警方“澄清”。职能部门为她“维了权”,遵循的就是规则,依据的也是事实。

  这里面,规则对“奔驰女车主”跟状告她的人一体通用。“维权者”或“被维权对象”的身份,并不能跟“对/错”“好/坏”直接对上号。

  他们的指控或辩解有没有道理,只能是看自己的行为是不是收束在了规则框架下,在法律、伦理上是不是占理的一方。对“奔驰女车主”而言,尤其如此:“拿规则说事”不是只照他人不照自己的手电筒,她曾凭着法律规则成功地维护了权益,也有义务去遵循规则。

  薛某在对他人维权后,成为他人维权的箭头所指,并不是对她拿着规则维权的否定,而是对规则适用面的广谱性的重申。

  说到底,“用规则说话”虽然“理中客”,却有用。

  文/佘宗明 

责任编辑:祝加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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