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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开州两男子获刑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开州两男子获刑
2019年10月19日 16:03 重庆法院网

      近日,开州法院审结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被告人魏某、何某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经审理查明,自2016年以来,被告人魏某多次向重庆市开州区的各建材门市和装修公司通过索要、交换、购买的方式非法获取公民个人房产信息(包括房主姓名、电话号码、小区名、房屋门牌号、房屋面积等)18000余条。2017年下半年,被告人何某为了扩大其建材门市的业务范围,支付给魏某人民币1100元用于购买的公民个人信息。魏某将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房产信息共计20000余条提供给何某。

      被告人何某、魏某分别于2018年1月4日、1月5日被民警抓获,后均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魏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20000余条,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何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通过购买、收受的方式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20000余条,情节特别严重,二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有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魏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三千元。

      二、被告人何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二千元。

      三、追缴被告人魏某违法所得人民币一千一百元,上缴国库。

      四、没收公安机关扣押的移动U盘、客户资料、笔记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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