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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11”消费投诉举报降三成

“双11”消费投诉举报降三成
2019年11月20日 03:09 武汉晚报

    武汉晚报讯(通讯员童颖 郭姗姗 记者马辉)19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发布了今年“双11”网络集中促销期间(11月1日至11月15日)消费者投诉举报数据分析报告。

    报告显示,全省12315平台,共接收网络消费投诉举报860件,较上年同期下降了35%,原因之一是事先省市场监管部门,提前发布了9条行政指导意见。投诉排名前列的有:食品119件、餐饮住宿服务(网购订餐)76件、通讯产品69件、计算机产品65件、家用电器48件、服装鞋帽43件。

    价格欺诈、霸王条款、虚假宣传成为消费者投诉的热点,包括:以低价诱购、以缺货为由单方撤单、优惠券无法使用;故意混淆“订金”和“定金”概念,不退预付款,退款不及时、不退全款、附带不合理条件;电商平台承诺保价但“双11”却降价、平台拒绝退差价;部分电商平台退换货和退款难,擅自扩大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范围;部分快递代收点,存在收取保管费、强制用户当天取件,否则退回包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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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者反映:提前加入购物车的一些商品,在“双11”活动开始前夕,悄悄涨了原价,实际售价与平时相比并无优惠。

    李先生投诉,花费3398元下单两部手机,网页注明:保价到11日,但在11月11日,他却发现两部手机差价200元,联系客服不予处理,遂向12315投诉。

    邓女士反映:在某电商平台支付50元定金,参加“双11”活动,但商家擅自改变了支付尾款时间,导致邓女士错过补款时间,定金失效。

    陈先生投诉,10月30日,在某电商平台,购买价值643元的四件套床上用品,该店宣称此面料是真丝的,但收到货后发现,成分标示不是真丝面料,而是仿真丝的。

双11电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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