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冒充医院人员卖口罩收钱后消失 构成诈骗罪获刑六个月

冒充医院人员卖口罩收钱后消失 构成诈骗罪获刑六个月
2020年04月02日 12:32 重庆法院网

随庚子年到来而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牵动人心。医护人员们奔赴在第一线,更多人则在后方通过做好自我防护,为抗击疫情贡献力量。本应是上下齐心共同抗疫的时候,却有不法分子妄图“浑水摸鱼”,假借疫情名义行骗。这不,作为紧俏物资的口罩就被盯上了……

小吴负责为公司采购一定数量的口罩,市面上供不应求,一时之间难以筹措,这可愁坏了小吴。正在此时,小吴通过社交平台认识了小应。小应自称是浙江省宁波市鄞州某医院女护士,并认识该医院的仓库管理员,有销售口罩的特殊渠道,可以帮忙联系购买。其后,自称是鄞州某医院仓库管理员的微信网友与小吴取得联系。小吴求购心切,在添加这名“仓库管理员”为微信好友后,直接提出价值六千余元的采购需求,并通过微信支付了全部价款。

原以为终于抢到了口罩,坐等收货了,但小吴发现自己已被“仓库管理员”删除了好友。小吴又联系小应讨要说法,发现小应也将自己删除了。小吴方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赶紧报警。小应很快被抓获,原来,所谓“护士”“仓库管理员”身份纯属小应一人编造并分别扮演,“特殊渠道”更是子虚乌有。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小应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以案说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假借研制、生产或者销售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用品的名义,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有关诈骗罪的规定定罪,依法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題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1万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本案中,小应谎称自己系某医院护士,有获取医用口罩的特殊渠道,并使用另一微信号杜撰“医院仓库管理员”身份与小吴交易,共骗取小吴六千余元,属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销售用于预防突发传染病疫情用品的名义,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应当依照诈骗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法官寄语

疫情当前,为做好自我防护,广大群众购买口罩、酒精等防疫用品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谨防上当受骗;不法分子切莫心存侥幸心理,一切妄图“浑水摸鱼”“趁火打劫”的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疫情新冠肺炎
新浪新闻公众号
新浪新闻公众号

更多猛料!欢迎扫描左方二维码关注新浪新闻官方微信(xinlang-xinwen)

图片故事

新浪新闻意见反馈留言板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520066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