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河南省高院对吴春红作出国家赔偿决定:超总金额262万

河南省高院对吴春红作出国家赔偿决定:超总金额262万
2020年08月06日 16:04 澎湃新闻

  原标题:河南省高院对吴春红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总金额262万余元

  8月6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李长青律师处获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吴春红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总金额262.5961万元,其中精神损害赔偿68万元。

责任编辑:郑亚鹏

吴春红
新浪新闻客户端
新浪新闻客户端

扫描左侧二维码下载,更多精彩内容随你看。(官方微博:新浪新闻

图片故事

新浪新闻意见反馈留言板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520066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