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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全网寻亲的背后:善与恶的交手

一场全网寻亲的背后:善与恶的交手
2021年05月05日 18:03 新浪新闻综合

  原标题:一场全网寻亲的背后:善与恶的交手

  来源:纵相新闻

  撰稿|记者 陈丽娜

  5月3日,一条河北邯郸的网络寻亲视频引发关注。5月4日,视频发布者李素燕表示已找到自己的(疑似)亲姐姐,很多信息都能对应上,目前正在等待DNA比对结果。不幸的是,李素燕父母在其被拐后的几年内相继离世。

  这一悲喜交加的结局令人们感叹公安部门的全力以赴、互联网的科技向善、志愿者的无私帮助、网民的接力转发以及拐卖儿童犯罪之恶。

  一条视频一夜之间万人转发

  从一张张贴在电线杆上的寻子告示,到手指不断划过手机屏幕上的消息与视频,互联网技术彰显着科技向善的一面。

  孩子被拐,对父母犹如灭顶之灾。电影《失孤》中,刘德华扮演的原型人物郭刚堂骑摩托车寻子数十年的画面仍历历在目。

  此前,大多数丢失孩子的父母由于无法将失踪子女的信息有效扩散,只能用“双脚”寻找孩子。贴出的寻子告示通常石沉大海,绝大多数换来的也只有绝望的眼神,令人心酸。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寻亲者不断探索、利用最新的科技手段辅助寻亲。

  今年1月,刷视频刷出疑似双胞胎的张丽、程珂珂于4月29日对外公布了鉴定中心的鉴定结果——是同卵双胞胎!

  这次,寻亲者李素燕同样通过发布视频,在众多留言中发现了自己的(疑似)小姨、堂妹。随后联系上(疑似)亲姐姐。李素燕坚信对方肯定就是自己要找的人,“所有的东西都能对得上。”

  2012年,李素燕成为人母后踏上寻亲之路。在公益寻人组织成立的“宝贝回家”网站上,李素燕登记的寻亲编号是49362,注册时间为2012年6月,由志愿者丁超跟进。

 (图说:“宝贝回家”网站登记的李素燕寻亲信息。) (图说:“宝贝回家”网站登记的李素燕寻亲信息。)

  “我找父母只是觉得我是有记忆的,我记得自己是被拐的,所以我一定要找。如果是被遗弃的或者被送人的,我就不找了。”

  李素燕记得,小时候父母对她非常好,“尤其是我爸爸。”

  5月2日晚,李素燕在网络上发布了一条寻亲视频。这一视频经过“宝贝回家”微博转发后,引发大量关注。

  5月3日,网友们在网络平台广泛转发这一视频。“我也觉得奇怪,我只发了一条视频,怎么突然得到了这么多关注?”当事人自己也难以置信。截至目前,被“宝贝回家”微博转发的寻亲视频显示已有90余万次观看数。

  “我丢了之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李素燕了解到,在自己丢失后,父亲开始酗酒,母亲则一直在贵阳火车站寻找,没几年,父母二人相继去世。

  “姐姐告诉我,我丢的当晚,爸爸本来还买了苹果给我吃。”

  “西部集中拐出,东部分散拐入”

  这些年来,拐卖儿童犯罪一直是重要的社会议题,关系到无数个家庭,牵动着人们的神经。

  2017年,西北大学研究人员发表了《中国拐卖儿童犯罪的地理特征研究》一文,从犯罪地理学的视角探究了1980—2015年中国拐卖儿童犯罪的地理特征。研究发现,被拐卖的男童多于女童;1989年—1998年为案件高发期,犯罪打击力度与人口政策影响明显;犯罪呈现“西部集中拐出,东部分散拐入”的空间格局特征。

  研究显示,从人口学特征来看,被拐的男童数量远高于女童,原因在于我国部分地区传宗接代、重男轻女思想严重,采取非法购买的方法满足对男孩的需求。

  从年龄来看,被拐儿童呈现“低龄化”的特征,6岁以下被拐儿童达12166人,占总人数的84.77%(超过4/5),其中4岁以下的被拐儿童达到8998人,占总人数的62.7%(超过3/5),是犯罪目标的高发年龄段。

  究其原因,首先,这一阶段的儿童年龄过小,尚不具备防范意识,一旦脱离成人的监管,无法进行自我保护;其次,低龄儿童记忆有限,更容易融入拐入家庭的生活,因而成为犯罪分子的首选目标。

  从时间变化特征来看,中国拐卖儿童犯罪自1980年以来大体呈现“倒勺”型波动态势,在经历了1989—1998年的高发区间后呈现下降低发态势,当下儿童安全环境较以前已有较大改善。

  这些特征与同期公安部门的打击措施与力度、人口生育政策在不同地区不同时序的实施情况等均有关系。

  此外,犯罪空间格局呈现从云贵川拐出,拐入到闽粤和冀鲁豫地区,这是常见的南北两条“线路”(两向犯罪流)。

  “南线从云贵川经过广西抵达广东、福建一带,重点区域为广东潮汕地区以及福建沿海地区(泉州、莆田等),其中南线经过广西(玉林、南宁等)形成一定附带流;北线从云贵川经过陕西抵达河南、河北、山东交界地带(新乡、安阳、邯郸、邢台、衡水、德州、菏泽等),其中北线经过陕西南部(汉中、安康、商洛)形成一定的附带流。”

  找回率达到98.1%,

  隐藏在25个App背后的公安部“团圆系统”

  为了更好地打击拐卖儿童犯罪,2016年5月,公安部建立儿童失踪信息紧急发布平台“团圆系统”,以失踪地为中心,通过25个移动应用和新媒体向一定范围内的群众推送失踪儿童信息。截至2021年3月,“团圆系统”共发布了4722条儿童失踪信息,找回率达到98.1%。

  如果一个孩子丢失了,App会以小时为单位,每丢失1小时推送半径放大100 公里,如果丢失3小时以上,方圆500公里的设备都将收到推送消息。

  据了解,目前有微博、高德地图、支付宝、淘宝、QQ等25个移动应用平台都接入了“团圆”系统,如果手机中装有这些软件而身边又出现走失儿童事件时,App将会自动推送通知。

 (图说:首批接入系统的平台。) (图说:首批接入系统的平台。)

  此外,公安部于2009年建立了全国打拐DNA数据库,成功比对找回了一批失踪被拐的儿童。

  今年3月,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就打击拐卖儿童问题组织开展“团圆”行动,依托全国打拐DNA数据库,全力侦破拐卖儿童积案、全力缉捕拐卖犯罪嫌疑人、全面查找失踪被拐儿童。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呼吁失踪被拐儿童的父母和疑似被拐人员到公安机关免费采集DNA信息,帮被拐的孩子早日回家。

  据了解,在全国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拐卖儿童犯罪发案数大幅度下降,其中备受群众关注的盗抢儿童犯罪年发案数降至20起左右,而且这些案件基本都实现了快侦快破。

  “与找到人相比,认亲成了最容易的事”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任战敏律师介绍,拐卖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实施了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其中一种或多种行为。拐卖儿童损害的不仅是孩子的自由和法律权益,更是破坏了他人的家庭关系,影响社会稳定。

  因此,刑法规定,犯拐卖儿童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存在拐卖儿童三人以上、偷盗婴儿或者存在奸淫、重伤等其他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只要有人买,就会有人贩子拐来孩子卖,买方市场才是拐卖儿童犯罪的真正源头。”社会上对于拐卖儿童犯罪链买方的惩戒问题也一度讨论热烈。

  任律师表示,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出台以后,针对实施收买被拐卖儿童的也一律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然而,情与法的冲突却是真实存在着。

  全国人大代表、“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理事长张宝艳坦言,她曾碰到过父母明确表示在找到孩子后,要起诉孩子的养父母,但是最终并没有这样做。

  张宝艳表示,事实上,多数家庭在团圆后,不得不作出“折衷”选择——与孩子的养父母和平相处。他们怕伤害孩子的感情,也怕不被接纳,相互间守着一条微妙的“边界线”,小心翼翼地不去逾越。

  也有最极端的情况,张宝艳见过有孩子被警方解救之后,始终不认亲生父母,“顶多就是见一面而已”。

  李素燕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她记得经过“中间人”介绍,自己被奶奶花2500元买回了家。“李素燕”就是奶奶取的新名字。

 (图说:李素燕小时候的照片。) (图说:李素燕小时候的照片。)

  李素燕说,现在买主也就是奶奶和“中间人”均已去世。养父是一名聋哑人,未婚,根本不知道买卖的经过,只知道家里添了个孩子。

  “DNA比对成功之后,我将回到老家看一下。”李素燕说她最大的愿望就是惩治人贩子,惩罚那个让自己骨肉分离的恶人。

  在找到(疑似)亲姐姐之前,李素燕曾提到,由于养父聋哑,自己并没有告诉他寻亲的事情。但即使找到了亲生父母,也不会回去长期生活,还是会赡养养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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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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