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急关头突然爆发的英雄行为,只能是制度的补充。与其把公共安全寄托于普通人的“血性”,不如从治理的角度来扎牢安全篱笆
5月4日K435次列车杀人案受害方已与广铁集团谈妥赔偿,凶手背景也已调查清楚,但追问仍在继续。
为什么一车人不能制服一个凶徒?是否一车人都秉持“自保主义”?自保是否就是自私和懦弱?
每一次类似列车行凶事件发生,在场者总会承受一些压力,他们要面对无数的质疑、嘲弄甚至谩骂。而这些声音的出现,不能一味归结为“键盘侠”的坐而论道,它们其实是大众心理的折射。每个人都有可能身处危境,每个人都需要来自外界的援手,对“出手”的呼吁,是对守望相助的朴素愿望,对软弱的嘲弄,其实也饱含安全焦虑。
我们的社会从不缺乏英雄,每一个伟大背后都是一个个血和泪的故事,每一个牺牲都是成本巨大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但人性是多元的,复杂的,有勇敢就有懦弱,有热心就有冷漠,所谓“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社会制度的设计,往往都会充分考虑人性的多元。不可否认,英雄是一种稀缺资源,也正因为如此,才有了“见义勇为奖”的设立。
但道德不能绑架生命,“自保”有时其实是对生命最大的尊重。事实上,在场者的不出手,并不能完全归类于“事不关己”。通常情况下,面临紧急情况人们会出现“集体惊恐”或“群体恐慌”现象,这种现象会让人短暂失去理智,难以马上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反应,这就导致了“围观群众”的出现。而且也必须看到,大多数人不仅不具备反恐怖和反暴力的能力,甚至缺乏救助能力。比如在路边碰见一个突发疾病的病人,懂专业,有常识的人可能会毫不犹豫地出手施救,但不具备常识,不具备专业能力的人,就可能会绕道而行,这不是不愿,而是不敢。
人们歌颂英雄,是对勇敢、无私等等高贵品质的认同和向往,这样的正能量,理应是我们社会的主流。但危急关头突然爆发的英雄行为,只能是制度的补充。与其把公共安全寄托于普通人的“血性”,不如从治理的角度来扎牢安全篱笆,比如对危险人群的监管,对安检的堵漏查缺,以及制订应急预案、提高群众的反恐怖和反暴力公共教育,以此提高人们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评论员 刘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