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九派新闻
近日,咖啡师的手备受关注。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卧底一家咖啡店,工作第二天就出现了手指干裂、脱皮的情况。近一百个工时后,记者确诊手部湿疹。网络上,还有更多的发帖者讲述自己在咖啡店工作后,手部脱皮、皴裂的经历。
据估算,在瑞幸做咖啡师,按工作8小时算,一名员工每个班至少洗8次手,清洗抹布22次,触碰消毒水22次。
12月12日,九派新闻以消费者的身份来到武汉一家瑞幸咖啡店,试图记录一小时内,咖啡师清洗手部的频率。
据观察,店里的三名店员全程佩戴手套。一个小时里,一名店员戴着手套清洗手部两次,擦拭工作台两次,擦拭后需要手搓抹布。其余的时间,每做几杯咖啡,她都会清洗器皿,这时大多是靠水冲刷和浸泡,她拿着器具边缘,手和水的接触较少。
而在星巴克咖啡店里,店员说,这样的清洁要求在食品行业并不少见。他们也有每隔半小时清洁一次手部的要求。
[1]食品行业里洗手要求不少见,长期接触消毒水,伤口更不易愈合
工作日的上午,瑞幸咖啡店里新订单的提示音断断续续地响起。偶尔也会有几分钟的空闲,店员们可以商量中午吃什么。
更多的时候,三位店员交替制作咖啡,清洗器皿和工作台。粗略统计下,一位店员在半小时里至少5次在洗手台作业,主要是冲洗制作咖啡的器皿。这个过程中,她拿着器皿边缘,尽量减少手和水的接触。
记者在店里的一个多小时,视线所及的地方,三名店员全程戴着半透明的手套。即使是外出买盒饭,回来时也不曾摘掉手套。
到了中午,其他店员进仓库吃饭,一位店员留在工作台继续制作咖啡。除了擦拭工作台,冲洗量杯、搅拌棒和抹布外,她两次清洗手部,隔着手套,将洗手液揉搓出泡沫,洗了大约半分钟。随后,她先用纸将手擦干,隔着纸关上水龙头。
店员小菲(化名)说,她的手并不像网上描述的那么严重,但工作久了,会觉得手很干。对此,她们并没有更好的办法,只能靠自己涂护手霜进行保护。
在武汉一家星巴克门店,店员说,食品行业里,瑞幸咖啡店的洗手要求并不少见,“可以去奶茶店、咖啡店问问看,他们也都是这样的。”在星巴克,店员被要求每隔半小时就清洗手部。除此之外,如果接触到污染物,也需要立即洗手。
一名店员伸出双手,他说,自己工作后,手变得粗糙了,伤口似乎也愈合得更慢些。好在,他对消毒水和清洁剂暂时没有过敏反应。
当被问及手部防护措施时,店员说公司有配发手套。但实际上,在这家星巴克里,没有一位店员佩戴手套。关于原因,他没有多说。
东方网的报道中提到,在瑞幸咖啡店,公司没有规定一盒手套需要用多久,但“损耗率不能太高”。除此之外,戴手套工作会影响拿取物品,降低工作效率。为了完成工作量,员工常常顾不上保护双手。
[2]店内所用洗手液、消毒粉不建议徒手使用,员工认定工伤后有权向公司索赔
因为频繁洗手和长期接触清洁剂、消毒液而导致皮肤病是否属于工伤?
根据东方网·纵相新闻的报道,华东理工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利民称,该咖啡店员工所使用的洗手液和消毒粉都不建议直接接触手部皮肤。“这两类含氯产品长期使用会对皮肤敏感人群造成手部过敏。”
但在现实中,职业性皮肤病诊断较为复杂,且需要企业的配合。上海皮肤病医院过敏性皮肤病诊疗中心负责人邹颖接受采访时表示,劳动者申请职业病诊断后,用人单位要提供盖有公章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物质等。
广东至信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董亚民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安全的劳动防护用品。此外,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也是员工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可以有效避免或减少作业中的人身伤害。
他进一步指出,瑞幸员工遇到此类问题时,可以向瑞幸推荐合适长度和材质的手套,并要求瑞幸提供适合工作岗位的劳保用品,包括手套、护肤乳等;并建议瑞幸按照工作岗位不同灵活处理洗手问题;当因为工作需要治疗手部皮肤问题时,员工可主张医药费应由瑞幸承担。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汪伦律师告诉九派新闻,若“瑞幸咖啡”门店的员工被认定劳动关系,在工作中手受到伤害,变成“烂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完全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属于典型的工伤情形,故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主张工伤赔偿应先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再到市级劳动能力障碍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障碍鉴定,后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任何一方不服可以法院起诉等程序主张劳动权利。
若没有被认定劳动关系,这些兼职员工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