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极目新闻
记者 李贤诚
年近古稀的云南女企业家李翠华,现在原本应是安享晚年的时候。但十多年来,她一直为追查公司的四棵“金茶花”下落而四处奔走。其中一棵金茶花,还曾在1999年昆明世界园艺博览会展出,2001年经北京一评估公司评估,价值人民币2515.5万元。
李翠华表示,2001年,公司租用工商银行云南石林支行一处房屋用来展出这四棵金茶花,后双方产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自己被对方起诉。法院强制执行,将4棵金茶花交给工行石林支行保管,并明确了工行的返还责任,但之后这些金茶花却下落不明……
不翼而飞的“金茶花”
云南省个旧市人李翠华,出生于1956年,她曾是云南省亚太龙黄金实业公司董事长。该公司设计制作的黄金艺术品“永不凋谢的金茶花”,曾在1999年昆明世界园艺博览会上展出。
据李翠华方面提供的资料显示,这棵金茶花,是将64吨缅甸红木雕刻成总重量为999公斤的金茶花树、雕刻56朵茶花以及999片茶叶,外镶20公斤金箔,在昆明世界园艺博览会上展出后,曾引发不小关注,并被媒体报道。
展出结束后,2001年,该公司租用了位于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的中国工商银行石林支行(简称“工行石林支行”)一处展厅成立石林金茶花摄影部,并将上述这棵“永不凋谢的金茶花”搬到展厅展出,期间又制作了三棵小金茶花。
当年,该公司曾委托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对这棵名为“永不凋谢的金茶花”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为人民币2515.5万元。次年,云南省亚太龙黄金实业公司再次委托云南省第二公证处,对石林工行金茶花摄影部“永不凋谢的金茶花”进行证据保全公证。
据李翠华介绍,在2005年,因与工行石林支行产生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她被对方起诉。2007年,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将4棵金茶花交给工行石林支行保管,可这些金茶花后来却下落不明。
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07年3月28日的执行笔录显示,工行石林支行诉李翠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李翠华不配合执行,当天强制打开房屋,屋内有“一大三小”四棵已打包的金色茶花盆景制品以及一些生活用品,现先将房屋交还工行管理。文中还提到,李翠华在房屋里的物品也交由工行管理,李翠华出现后交付给她。李翠华的物品现由工行签字验收,并附上了验收人和在场人的签名。
但李翠华表示,被执行时自己并未在场,此后也未被返还四棵金茶花。
工行:事情复杂,以法院判决为准
李翠华的代理律师云南鼎兴律师事务所邱平顺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他是从2016年开始代理该案件。四棵金茶花下落不明后,李翠华又因生意失败,公司无法经营处于吊销状态,她本人经济状况也十分窘迫。
在李翠华看来,2001年至今,已经二十多年,物价已上涨数倍,加上其余三棵尺寸稍小的金茶花,这四棵金茶花现在的价值大概有上亿元人民币。她希望,工行石林支行将四棵“金茶花”返还给她,如不能返还则立即进行赔偿。“我愿意做出最大程度让步,只要求按照2001年原材料、手工费的评估价2515万元为基础,考虑物价上涨因素换算或者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按照原材料、手工费评估价进行赔偿,如将来对方找到四棵金茶花返还,则我如数退还赔偿款。”
5月9日,工行石林支行现任行长李某某回应极目新闻记者称,支行层面没有对外回应此事的权限,其也未对四棵金茶花的下落予以解释,随后挂断了电话。之后,记者向其发送短信表达采访诉求,未获回复。
工行昆明分行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此事牵扯到历史原因,事情比较复杂,以法院判决为准。记者追问这四棵金茶花的目前下落,上述工作人员未予答复,其表示,之后会有了解此事的法务人员联系记者。不过,截至记者发稿前,未获回复。
“多年来,李女士曾多次找工行石林支行及其上级部门,包括石林县人民法院追讨这4棵金茶花,但依旧没有要回。今年4月原本起诉的诉讼费,高达两百多万元,她根本无力负担,且此前数次起诉也因为无法支付诉讼费被迫撤诉。工行让当事人去起诉,可他们明知道当事人现在的状况,人家出不起高额诉讼费。”邱平顺律师表示,四棵金茶花下落不明,事情非常蹊跷,而且经手这件事的银行工作人员现在也找不到。
另据大皖新闻报道,石林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表示,此事他们已经知晓,正在努力推进中,具体情况只能告知当事人,当事人如有需要,可以前往法院了解。该工作人员还称,李翠华此前也多次到过法院,相关领导也给予了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