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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黄冈58岁高三班主任查寝后死亡 学校称会赔偿

湖北黄冈58岁高三班主任查寝后死亡 学校称会赔偿
2024年11月26日 18:54 新浪新闻综合

  来源:正在新闻

  11月26日,董月(化名)向《正在新闻》反映,她的父亲董畅(化名)在夜间查寝后身亡。

  董畅是湖北黄冈麻城市博达学校(下称“博达学校”)高中部高三年级班主任,11月23日完成夜间查寝工作,次日上午未到教室上课,学校领导在教师宿舍发现董畅死亡。

  博达学校官方公众号显示,博达学校始建于2002年6月,是一所从事幼儿园、小学至高中十五年一贯制基础教育的民办学校,在校学生5000余人,教职工600余人,校园面积300亩,建筑面积80000平方米。

  11月26日,董月告诉《正在新闻》,她向学校、人社局、派出所等部门反映,希望将董畅死亡鉴定为因工死亡,目前未得到肯定回复。

  麻城市龙池桥派出所民警告诉《正在新闻》,董畅疑因突发疾病死亡,死亡时间不属于工作时间内,目前人社局与学校正在协调工亡认定事宜。

  博达学校刘副董事长称,对于工亡认定一事,学校正积极配合提交材料;如果无法认定为工亡,也会对董畅家属做出相应的补偿。

  高三班主任查寝后死亡,暂未获工亡认定

  董月从监控中看到,11月23日晚10时许,董畅在结束查寝后回到教师宿舍;晚10点40分左右董畅在宿舍外走廊上收衣服,此后再未离开宿舍。

  11月24日上午9时许,董畅未到教室上课,被校方发现在教师宿舍死亡。

  麻城市人民医院病例显示,董畅为非创伤性死亡。

  董月向《正在新闻》提供照片,系董月母亲接到校方通知后,到达宿舍拍摄。照片中,董畅穿着单衣单裤坐靠在床边。

  “这是我母亲看到他时的样子。父亲的学生跟我说,23日晚自习时父亲的手就已经抬不起来了。”

  董月表示,董畅今年58岁,已在博达学校高中部工作16年,连续多年执教高三毕业班,目前负责两个班级的数学教学任务,并担任班主任一职。

  董月提供《博达高中2024秋季学期时间表》显示,高三学生早6点20分开始早读,晚10点寝室熄灯。

  董月告诉《正在新闻》,董畅每天5点多起床,晚上查寝结束后,接近23点睡觉。

  董畅在教师宿舍死亡,却因死亡时间为非工作时间,无法直接认定为工亡,董月难以接受这一说法。

  “我向人社局、派出所反映,但他们觉得父亲是在非工作时间死亡(难以认定工亡),学校好像也不愿意给赔偿。”

  学校:未认定工亡,学校也会赔偿

  麻城市龙池桥派出所民警告诉《正在新闻》,目前派出所、人社局与学校正在协调工亡认定一事。

  该民警称,监控显示董畅当晚10点多回到宿舍后,一直没有离开过宿舍,排除他杀案件,系突发疾病死亡。

  “我们都希望董畅可以获得工亡认定,我们都知道他 58 岁还当班主任,带两个班数学课,在学校老师、学生之间口碑都非常好,(董畅死亡)是很可惜的。”

  该民警还表示,派出所、学校都在积极配合人社局提交材料,“工亡认定有很硬性的标准,董畅是在休息时间突发死亡,工亡认定有困难,但具体得看人社局判定。”

  麻城市人社局工伤股工作人员告诉《正在新闻》,目前正收集材料,后续将由黄冈市人社局做工亡认定。

  麻城市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教育局正在调查此事,后续会与警方核实,按照相应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博达学校刘副董事长告诉《正在新闻》,学校高度重视董畅死亡一事,正与家属积极协商处理方案。

  刘副董事长称,有关工亡认定,学校正在按照相关要求积极配合提交材料;如果无法认定为工亡,也会对家属做出相应的补偿。

  律师:若不认定工亡,家属可向学校索赔

  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殷清利告诉《正在新闻》,董畅在工作场所内死亡,但并不在工作时间内,董畅的病情也未在工作岗位期间发现,因此难以满足工亡认定条件。

  如果董畅在当日上课或查寝等工作中已经出现病症,并有学生等证人予以证实,则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视同为因工死亡。

  如果董畅未从司法上予以确认工亡,鉴于董畅的工作时间为每日早上6时至晚上10时,工作时间严重违反《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强制性规定,这种情况与董畅猝死可能存在较大的因果关系。

  因此,在司法鉴定因果关系的基础上,家属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向学校索赔,博达学校可能会被以“存在过错”为由,视比例承担董畅猝死学校的民事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崔理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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