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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医院工作人员“藏匿胎盘”,是否有猫腻?

新京报:医院工作人员“藏匿胎盘”,是否有猫腻?
2025年03月25日 14:46 新京报作者:新京报
▲涉事医院资料图片。图/微信公众号“仁怀酒都妇产医院”▲涉事医院资料图片。图/微信公众号“仁怀酒都妇产医院”

  据荔枝新闻消息,近日,网传贵州遵义仁怀酒都妇产医院工作人员多次私自拿走胎盘。有视频显示,工作人员疑似将胎盘用黑色塑料袋藏匿。对此,涉事医院称他们在处理,涉事员工已经被辞退。当地卫健委工作人员回应称,胎盘自己不能带走,一般由医院统一处理,问题已经收到,还在调查。

  从目前媒体报道的消息看,对于涉事妇产医院工作人员是否多次拿走胎盘,还有待相关部门的进一步调查。但诚如不少网友所说,涉事医院称“涉事员工已经被辞退”,那是否表明当事医院确实存在这样的行为?对社交平台上的这些疑问,当地相关方面无疑应该早点给出更为明确的答案。

  此事中,相信不少人都疑惑,产妇在医院分娩后,胎盘到底应该如何处理?在这方面,国家层面其实早有明确。2005年,卫生部发布的《关于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问题的批复》明确,产妇分娩后胎盘应当归产妇所有。产妇放弃或者捐献胎盘的,可以由医疗机构进行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胎盘。

  也即,无论如何,对胎盘究竟该如何处理,必须充分尊重产妇的意见。而即便是胎盘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也该在及时告知产妇的前提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而不是被医院或工作人员私自拿走。

  试想,如果胎盘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那这种私自藏匿甚至可能交易的行径,无疑违反了相应的规定。我国《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医疗机构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

  同时,《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明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而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胎盘就是医疗废物。就此去看,如果涉事医院工作人员存在私下藏匿、甚至买卖胎盘,那不仅当事员工违反了上述法律法规,涉事医疗机构或也将根据具体情况承担相应的责任。

  除了不被相关法律法规所允许,如果医院工作人员私自拿走产妇胎盘,也严重违反了医疗职业的伦理准则,伤害了所在医疗机构和行业的信誉。

  鉴于此,当地卫生等部门有必要及时查清真相,以清晰的事实回应公众质疑。如果背后真有猫腻,那就依照法律法规严肃处理,以儆效尤;如果是“误会一场”,那也不妨借此机会解释清楚,这也有利于维护机构信誉。

  撰稿 / 苏士仪(媒体人)

   

责任编辑:刘德宾

胎盘产妇分娩
32条评论|68人参与网友评论
最热评论
初乳山东临沂
很多医院都是拿来再卖的
3月25日15:48举报16回复
ZMZ随风广东惠州
拿去卖钱
3月25日15:41举报7回复
ljhwx江苏无锡
紫河车就是这么来的
今天08:08举报3回复
最新评论
我小时候吃过胎盘,现在突然意识到:我吃过人肉了![吐]
今天08:51举报回复
ljhwx江苏无锡
紫河车就是这么来的
今天08:08举报3回复
云南蓝水云南玉溪
呵呵,医院里头有关系的熟人会把头胎胎盘搞给亲戚朋友。
今天01:43举报2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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