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讹诈不成抢钱财 被判徒刑入铁窗
桂林讯 因争风吃醋而恼羞成怒抢劫他人钱财的全志明,近日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同伙全江文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去年5月4日晚上9时多,全明志邀请好友全江文去欣赏他刚认识的女友李某。于是两人一起来到李某桂林市同心村的租房,发现李某不在,但房中却静静地坐着一位眉清目秀的男青年。“你是谁?”全志明以主人的口吻盘问男青年。“我是李某的男友。”男青年回答出乎全志明意料。全志明听后很尴尬,觉得在全江文面前一点面子都没有。“我才是李某的男友,你算什么东西?”全志明对着男青年近乎咆哮。两人为证明谁是真正的男友大吵了起来。
全江文见全志明恼怒万分,就想帮他一把。两人略一合计,决定“修理修理”这个不知好歹的男青年。于是两人将男青年挟持到租房附近一垃圾堆旁,诬谄男青年去李某房内偷钱,强迫男青年交500元罚款,男青年不吃这一套。二人又生一计,全志明假装去报警,返回时谎称“电话已打通,派出所5分钟到。”但二人的诡计没吓倒男青年,男青年像是吃了秤砣铁了心一样,就是不愿交钱。二人无计可施,讹诈不成便诉诸武力,动手抢了男青年裤子口袋里的360元钱,随后溜之大吉,但很快落入法网。(于荣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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