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青)针对混迹婚介机构中骗色骗财的假单身现象,今年起,有关部门将戴上“放大镜”,对征婚人员验明正身。
对征婚者将从以下方面严查:离婚证明或未婚证,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的无配偶证明以及身份证、户口等,一一查验并留档。在大众媒体上登 征婚广告的,必须注明《重庆市婚姻服务资格证》的编号。
另外,市民如发现婚介机构有以下行为者,请向当地民政部门举报:擅自从事涉外、涉港澳台婚姻介绍业务;从事或变相从事色情和贩卖人口活动;为无单身证明的人员提供婚介服务;采取欺骗手段进行婚介活动;婚介机构工作人员以征婚者身份参与征婚活动;未经同意,私自透露当事人的个人信息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