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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太原3月30日消息:3月28日,太原市两级法院召开宣判大会,依法对54案102名严重危害社会、危
害民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分子进行公开宣判,并对其中陈根玉、张福泰、张省堂等10名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执行枪决。
山西日报消息,在公开宣判、执行枪决的案犯中,抢劫犯陈根玉,捕前系太原市矿山机器厂工人,抢劫、私藏枪支弹
药犯张福泰,捕前系太原天龙家私总汇经理,去年5月12日,二犯以卖车为由将两名受害人骗至一住宅内,持小口径步枪杀
死并碎尸,共抢劫人民币7.2万元、夏利车一辆、手机两部和传呼机一台。
故意杀人犯张省堂,捕前系太原市磷肥厂工人,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盗窃、诈骗犯乔永志与故意杀人、盗窃犯毋
登俊,捕前均系太原市无业人员,三犯于1998年8月,以去古交讨债为名将宋玉泉骗上出租车拉至一岔路口用斧子打死并
焚尸。特别是罪犯乔永志多次冒充公安干警实施抢劫、强奸、盗窃、诈骗等,后果严重,影响极坏。
一并执行枪决的还有抢劫犯韩春刚,捕前系文水县农民;抢劫犯何建新,捕前系太原市农民;抢劫犯靳瑞杰,捕前系
清徐县无业人员;故意杀人犯韩春海,捕前系太原江阳化工厂工人,以及故意杀人、抢劫犯郝治青,捕前系柳林县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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