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谭海清 通讯员侯建华)利用看文化演出,多次骚扰妇女,民警上前制止时还殴打民警。近日,案犯张怡林被佛山市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张怡林,男,湖南新化人,今年26岁。据佛山市城区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9月25日晚上8时许,张怡林到佛山市迳口华侨经济区灯光球场看文化演出。其间,张怡林多次故意用左手肘碰站在其身旁的一位女青年的胸部,身穿警服正在该处负责维持演出场地安全工作的迳口华侨经济区派出所民警毛玉清发现后,即上前制止张怡林,张怡林不但不听劝告,反而向毛的面部打了一巴掌;当毛说要把他带回派出所时,张怡林又抽出皮带抽打毛的头部,致毛头部流血后逃离现场时被其他值勤民警抓获归案。经法医检验,毛玉清的前额头顶有两处挫裂创痕,属轻微伤。
佛山市城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怡林的行为已构成妨碍公务罪,依法判别处其有期徒刑两年,没收作案工具皮带一条。张怡林不服判决,向佛山市中院提起上诉。佛山市中院近日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