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上海消息 钟点工吴某见财起意,盗窃名表,在其子的苦苦规劝下,投案自首。日前,经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去年12月11日下午,吴某到上海市中山西路水某家做钟点工,水某对她说:“我就要出国了,明天你就不要来了。这个月的工钱共150元,我先给你。”吴某有点遗憾地收下了钱。后吴某打扫完毕准备离开水家时,见客厅有块“欧米茄”牌石英女表,便“顺手牵羊”窃为己有,该表价值人民币1.5万余元。次日,水某问吴某手表的去向时,吴某推说不知,水某遂报案。当吴某儿子得知此事后,规劝母亲投案自首,母亲终于被儿子的苦心规劝所打动,并向警方投案自首。(黄峥 杨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