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山西网4月26日消息:4月23日至27日,山西省各级中级法院陆续开展集中统一宣判,一批罪大恶极的刑 事犯罪分子将被判极刑和重刑。其中团伙犯罪32案194人,包括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3案40人,流氓恶势力犯罪5案3 2人,杀人、抢劫、强奸、爆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占90%以上。
山西日报报道,这次集中统一公开宣判活动突出规模大、声势大、影响大、威慑大、法律效果好、社会影响好、群众 反映好的特点。省高院和各地市中院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原则,同时,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坚决做到 把每个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方永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