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 温建敏 通讯员 林雨)18岁的紫金县农民廖某发财心切,竟冒充交警查车,强行搜走他人“罚款”1750元并“没收”摩托车一辆。4月24日,河源中院终审以抢劫罪判处廖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00年6月18日凌晨4时许,廖某伙同同村的村民张某等3人(均另案处理)合谋假冒交警抢劫过往车辆。约5时左右,廖某等人驾驶一辆面包车到紫金县中联路段,见一辆摩托车上两人在一旁避雨,即以查车为名,对二人强行搜身,当发现司机杨某证件不全时,廖某以罚款为由,抢走杨某身上的现金1750元,并“没收”杨的嘉陵牌摩托车,而后驾车逃离现场。经杨某举报,公安机关于同年8月9日将廖某等人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