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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大假即将来临,众多劳动者无不对此欣喜期盼,然而四川成都市武侯区“茂兴”鞋厂的工人们却丝毫高兴不起来,因为老板告知他们:“五一”大假与他们无关,工人们一切照旧工作、计酬。
据该鞋厂工人廖兴友告知:他是中江凯兴镇人,2000年11月被鞋厂老板招聘进厂里做制鞋工。当时双方议定鞋厂包吃包住,每月工资400元。但进厂之后,他才发觉他和工友们的工作时间每天均不止8小时,星期六、星期天也很少休息。对此他虽心存不满,但又害怕丢了这份工作,所以只好和众人一样听之任之。前两天,他从报纸上得知:劳动节期间,政府规定放假7天,春节未能回家的他就想趁这个期间回趟中江老家,但当他据此去向老板肖某请假时,却被肖某一口拒绝了。肖某告诉他:“五一”大假是对国家公务员和国有企业的正式职工而言的,是不包括他们这些招聘小工的。如果他硬要请假的话,他就只有扣工资。对老板的这言语,廖某颇为困惑:我们虽是小工,但也是劳动者嘛,为啥国家规定的休息日就没有咱们的份呢
记者在“茂兴”鞋厂办公室见到了老板肖进忠。肖某仍然坚持认为国家规定的休息日并不适用私人小厂的临时工,并说:如果他们这个小厂也像国家机关那样工作五天又耍两天,或一下就耍六七天的话,那么他这个厂早就垮了。对于当场有工人要求休息日工作应双倍计酬的事,肖某也以“每月的工资待遇双方早就议定好了,不能更改”为由拒绝了。
四川“华楚”律师事务所律师唐礼全明确告知:国家的所有法定假日均是针对全体劳动者,根本不区分什么公务员、正式工、临时工。肖某的说法纯属无稽之谈。即便肖某因其生产需要工人们假日工作,那么他也必须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向工人们支付200%-300%的假日工资。如果老板拒绝支付,工人还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申诉,如果经查属实,劳动行政部门将会责令老板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并还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青年报记者 周浩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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