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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儿子我们已安顿好,你尽管安心服刑,争取早日出来!”站在法庭上,34岁的李德蓉泪如雨下,她悔恨自己对法律的无知,同时也为宝山区检察院为她所做的一切而感到愧疚。
李德蓉是四川人,于1999年10月随夫来沪,借住在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沈巷村。因为曾在老家做过医院妇产科医生的下手,熟悉堕胎过程,当听说给人打胎很好赚钱,李德蓉便心动了。在一个多月时间里,没有医生执业资格的她为外来人员打胎3次,接生2次。1999年12月,她被宝山区月浦派出所收容后遣送回老家。没多久,李的丈夫因打架斗殴入狱。李德蓉又一次来到了上海。
今年2月13日9时许,25岁的河南人芦某经人介绍,在几个老乡的陪同下找到李家,要求李为其做堕胎手术,并谈妥了200元的价格。李开始对芦检查发现芦已有3个多月身孕,已不太适宜堕胎。但在芦要求下,李开始用极其简陋的工具为其堕胎:先将止血钳从阴道伸入搅动;搅了七八分钟后,估计胎儿已被搅碎,李便用止血钳去夹。先夹出的竟然是节育环,又先后夹出了胎膜、胎儿的1只脚和1只手。这时,芦疼痛难忍,大喊大叫,说什么也不肯做了,在老乡的搀扶下离开了李家。
第二天,不堪疼痛的芦某和老乡又来到了李德蓉处,要求继续手术。当李用止血钳伸入后,发现里面情况异常,什么也夹不出,而且子宫肿胀。李德蓉意识到事态严重,叫她赶紧上医院。芦被同乡送入嘉定区中心医院剖腹抢救。经法医鉴定,芦子宫破裂,破口达7厘米,乙结肠断裂,伤情严重。当晚李德蓉被“请”进了派出所。
在宝山区检察院第一次提审时,李德蓉态度强硬,口口声声“都是姓芦的害了我”。但检察人员发现,每当提起其子时,李就会情绪激动,哭个不停。经询问,检察人员才得知李的丈夫已入狱,读小学5年级的儿子没人照顾,李一直很担心。“父母犯罪,孩子是无辜的。”当天黄昏,检察人员来到月浦镇沈巷村。李德蓉的孩子是幸运的,学校老师、村里干部都伸出了援助之手,孩子的叔叔不久也专程从广州回来照顾他。在得知检察官已去家里看望后,李德蓉号啕大哭,对自己所犯罪行幡然悔悟。
日前,宝山区检察院的同志又一次来到月浦镇沈巷村,给李德蓉的儿子送去了书包等学习用品,沈巷村的村干部也当即表示将从经济上予以资助,一直到孩子的父母出来为止。本报记者郭剑烽 通讯员 陆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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