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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日报 1999年1月9日,上海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分局挂牌成立,由此筑起了一道捍卫神圣国门的铜墙铁壁。
缉私警察“海上堵、陆上防、口岸查”,多管齐下严打走私犯罪;充分运用高科技装备强化侦查手段侦破大案、要案。到今年6月,共立案175起,逮捕走私嫌犯87人,破获走私案案值5.92亿元人民币,涉嫌偷逃税款1.62亿元,有力地打击了上海口岸走私违法犯罪活动。
蛛丝马迹难逃法眼
在上海做纸张生意的圈子里,汪某是个赫赫有名的人物,买卖做得红火。这几年,纸张行业不景气,而他低价销售,仍能盈利,奥秘何在?这引起了缉私警察的注意。
从1996年起,汪某的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就开始做来料加工的进出口贸易。按照规定,加工后的纸品应该返销国外,而汪某竟将来料加工的纸张在国内销售。随着侦查的深入,缉私警察掌握了汪某涉嫌走私的蛛丝马迹。
汪某采用伪报贸易性质的手段,骗取来料、进料加工手册,并以骗取的手册及制作的假单证申报免税进口,走私各类纸张,偷逃国家税款。从假合同、假单证的炮制,到加工手册的申领和核销,从货物的订购、仓储、运输、销售,到财务凭证的制作、入帐,都由汪某本人操作,员工则按他的指令,负责某一部分工作,不了解全过程。汪某的公司具有自主报关权,然而他却长期委托中介公司代理其进口货物的报关业务,付款也大都通过其他外贸公司代办开证结汇。汪某进口了大量纸张后,自己不直接销售,而是通过其控制的两家子公司销售。
然而,当侦查员赶到汪某的公司时,那里已人走楼空,公司财务帐册灭失,汪某也潜逃在外。
2000年4月13日,经过周密的侦查,缉私警察终于在安徽将汪某抓获。但汪某将自己所做的事赖得一干二净,一些证人也含糊其词,侦查工作遇到了重重障碍。缉私警察制定了新的侦查方案,以寻找新的线索。
果然,在汪某向海关申报的材料中,缉私警察发现所有加工合同的打印格式雷同,发票箱单的打印格式也大同小异,“规范”得可疑;从合同上外商公司的印章中也发现了不符。案件的脉络渐渐清晰。
2000年5月19日,汪某被依法批准逮捕。缉私警察对新的证据进行分析,特别是获取了几名关键证人的证词后,确信本案的性质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倒卖保税料件只是现象,以伪造合同、报关单证的手法伪报贸易性质才是案件的实质。经过多方侦查,缉私警察找到了两家香港公司,发现他们与汪某的公司之间根本没有加工贸易的关系。至此,汪某及其公司制作假合同的事实得到了证实。
侦查员询问了100多名证人,走访了20余家涉案单位,并调取了3000多份相关书证,终于查清了整个案子的始末:汪某于1996年7月至1998年4月,采用伪报贸易性质的手段,骗取来料、进料加工手册,并以骗取的手册及制作的假单证申报免税进口,共计走私白底白板纸、铜板纸等各类纸张15300余吨,价值人民币约1.2亿余元,偷逃国家税款达人民币3500万余元。
今年6月8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向市一中院提起公诉,追究汪某的法律责任。
重证据寻找突破口
去年年初,卢湾公安分局发现上海某开关有限公司涉嫌走私普通货物,于3月8日将此案移交至上海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分局。
涉案对象黄纪明系公司执行董事,现年55岁,生于马来西亚。案发期间,他任公司总经理。另一涉案对象冯真强,是公司业务报关员。该公司是1995年10月注册的中外合作企业,有独立的出口报关权。
在事实面前,已被刑事拘留的黄纪明交代:在其任开关公司总经理期间,公司出现资金周转困难却又有大量的进口货物到岸,需支付通关费用和税款。为了少缴关税,公司报关员冯真强对公司谎称请中介报关公司代理报关,其实自行涂改进口货物发票价格,低报价格通关。然而黄纪明被羁押后不久即翻供。专案组依法办案,不依赖口供,全面、客观搜集证据,从各个环节上寻找突破口。
专案组查获的大量事实证明,黄、冯两人不但对公司的低报货价知情,而且还分别是主要的指使者和操作者。与此同时,侦查人员对该公司数百册的进口货物资料和财务帐册进行逐一核查,终于查出了与偷逃税款相关的海外定单、低价向海关申报通关的报关税务发票以及冯真强向公司申请报销的凭证。这些证据表明,冯真强在黄纪明的授意下,将公司总价1577万余元人民币的进口货物低报为422万余元人民币,偷逃进口货物应缴税款292万余元人民币,冯真强则从中非法牟利30余万元人民币。
2000年12月4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黄纪明、冯真强有期徒刑各10年,判处开关公司罚款300万元人民币。
严打走私犯罪保障经济建设
上海海关关长鲁培军
上海海关要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遵照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部署,加强海关监督,严打走私犯罪。上海海关作为上海地区打击走私的主要力量,要密切关注上海口岸的走私动向和态势,牢牢把握反走私的主动权,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和反走私高压态势,为维护上海良好的经济秩序,把上海建设成为中国的经济、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城市之一作出贡献。
什么是走私罪?
走私犯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督,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限制进出口或者依法应缴纳关税的货物、物品进出国(边)境,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走私犯罪的渠道是否涉及海关关税,可分为涉税渠道和非涉税渠道两种类型。涉税渠道也可称为贸易渠道。由于一般的货物贸易往往涉及海关税收,因此有关涉税渠道的走私犯罪常常以偷、逃关税为目的。目前走私分子采用较多的手法有三种:违报品名、低报价格、伪报违反贸易性质。非涉税渠道也称非贸易渠道,其主要涉及的是毒品、淫秽物品、珍稀动物及物品、武器、弹药和文物等的走私。
我国新刑法对走私犯罪设立了11种罪名,即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走私毒品罪;走私淫秽物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固体废物罪。
如何举报走私线索
上海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分局负责侦办上海海关关境内走私犯罪案件,如获悉走私线索,可打举报电话:(021)66529643;值班电话:(021)66521113(24小时受理);地址:上海市万荣二路19号,邮编:200436。(李丽 陈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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