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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芦风荣忠)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原该本着自愿的原则,但西安市临潼区的一名小学生却因为没有参加学校组织的意外保险至今未领到考试成绩通知书。校方的这一做法也引起了不少学生家长的不满。
据临潼区零口镇冯李村村民童金娥讲,她的孩子张涛在冯李村小学上四年级,考试前,学校曾多次通知学生,每人都要参加学校组织的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是20元一年,如果不参保就不准考试。由于她不太相信学校组织的保险,所以就不让孩子在学校买。
7月4日,她去学校给孩子领通知书,顺便想询问买保险一事的有关情况,张涛的班主任老师称,校方已让张参加了期末考试,但是要领考试通知书的话就必须先与校方签一份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是:张涛此后在校内校外的意外事故,校方除协调外将不负任何责任。她对协议的内容提出质疑,并要求校方作出解释时,遭到校方的拒绝,为此,她还与校长刘某发生了争执,她的脖子和脸上多处被刘某抓伤。事后她曾先后到村委会和镇教育组反映情况,希望有关方面能对此事进行处理,但至今仍杳无音讯,张涛的通知书现在还扣在学校。该村一姓张的村民说,像张涛这样未领到通知书的学生还有好几个,家长对学校的这种做法表示不解。
7月15日上午,记者前往该村采访此事,冯李村小学校长刘某说,学校收保险费是按区上传达的会议精神进行的,也从未强制过任何学生,至于个别教师是否说过不买保险就不让学生考试的话,他并不知道,况且事实上是每个学生都参加了考试,也没有学生向他反映过有教师硬性收费。学校要求未买保险的学生家长和校方签订协议是为学生的安全考虑,并没有推卸责任的意思。
关于张涛的考试通知书为何至今没有拿到手的事,刘说他也不清楚,可能是学生家长未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到校领取,与未买保险的事没有直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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