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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晶川)昨天晚上,深圳罗湖区田贝四路立交桥东侧连续发生多起交通意外,造成至少6辆机动车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记者在现场发现,个别司机在桥下违章掉头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昨晚9时40分许,记者接到读者的热线传呼,报称田贝四路立交桥东侧已连续发生多起交通事故。10时15分,记者赶到事故现场,发现这里有一台私家车因违章掉头与一辆大巴发生碰撞,两辆车的车头都被撞坏,导致交通受阻。当记者向司机了解情况时,两位司机都证实此前这里还发生过两起撞车事故,并且都是因为有机动车从田贝立交桥上下来后违章掉头造成的。
记者注意到,在撞车地点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禁止掉头的交通标志,而令人费解的是,记者在现场观察了半个多小时,就发现至少有20多辆车大摇大摆地违章掉头。记者在路边拦住一辆刚刚掉头的人货车,问司机是否注意到禁止掉头的交通标志。那位司机先是愣了一下,随后满不在乎地说:“别人能在这里掉头,我为什么就不可以?再说,现在这里又没有交警值勤。”说完便一踩油门绝尘而去。另一个出租车司机则声称,他在这里违章掉头是因为“再往前走掉头太不方便”。
家住立交桥旁边的市民梁先生告诉记者,由于这里是田贝四路与贝丽南路交汇的“丁”字路口,同时立交桥上下坡的路两边又是公交车站,再加上有个别不自觉的司机屡屡在这里违章掉头,所以每天上下班高峰期这里的交通都非常拥挤。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司机看到前面堵车就会不顾有关规定乱鸣喇叭,吵得路边的住户不胜其烦。这种现象已经差不多有半年多了,但一直没有解决。梁先生认为,有关部门应该在这里加装一个“电子警察”,这样一来,就可以有效遏制违章掉头的现象了。一位姓龙的停车场保安员则说,他刚来这里上了一个多星期的班,就发现每天都会发生交通事故。正说着,只听“嘭”的一声,又有两辆出租车在桥下撞到了一起,车灯玻璃碎片散落一地。
在接到记者的报警电话后,两名交警驾车赶到现场对事故进行了处理。随后,记者又赶到罗湖交警大队采访了正在值班的刘文超副大队长。刘文超向记者介绍说,田贝四路立交桥东侧不到100米就有贝丽南路和贝丽北路可以转弯掉头,所谓“掉头不方便”的说法纯属无稽之谈。据悉,由于“彩虹桥”通车后使田贝四路的车流量猛增,罗湖交警大队的交警一般白天都会在这里指挥交通。但因为警力有限,到了晚上就只能把精力放在辖区内的重点部位,而像田贝四路这样的地方就管不过来了。他也认为在这里增设“电子警察”是解决问题的一个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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