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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外包私车转租丢失 中介按月赔付租赁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5日12:22 法制晚报

  准备以车养车 将自家的蓝鸟轿车外包给京顺驰汽车俱乐部转租 没想到的是——

  私车外租 爱车一去不返

  法院判决:中介须赔偿租赁款 律师提醒:车辆外包前最好先投保 损失会降到最低

  将私车租给租赁公司,准备以车养车,没想到只收了一个月租金,爱车就不翼而飞。为了找到自己的蓝鸟车,王先生花费了一年多的时间,截至今天上午,王先生的爱车依然没有任何下落。

  爱车“蒸发” 只收到一月租金

  据王先生讲,去年9月,他将自己的蓝鸟轿车外包给一家名为京

顺驰汽车俱乐部的中介进行转租,外包价格为每月5500元。

  此后,中介公司又把车转租给了一个叫赵建军的人。王先生声称,爱车租出去后,他只收到过一个月的租金,从第二个月开始,这个中介公司就没有再向他支付任何费用。

  “他们当时欠我三个月的租金没给,我觉得有问题,就去找这个中介公司。”王先生说,但中介公司的人却告诉他一个“噩耗”——车丢了。

  “他们告诉我,那个叫赵建军的租车人跑了,他承租的好几辆车也都下落不明。”王先生说,“租金没收到,车也不见了踪影,我只好向法院起诉这个中介公司。”

  同一中介 “丢失”两辆车

  无独有偶,李先生也有类似的经历。李先生称,他的红旗车也是租给该中介公司后丢失的。

  “我是贷款买的车,现在车丢了还得每个月还贷款。”李先生说,自从丢车后他养成一个习惯,一看到红旗车都会仔细上前观察,希望能找回自己丢失的那辆车。

  中介说法

  经济困难 无法支付承包费

  记者从王先生出具的朝阳法院民事判决书中看到,京顺驰汽车俱乐部经理郑智权承认,确实曾与王先生签订过

汽车租赁协议。

  据郑经理讲,由于在再次转租过程中,车辆被另一承租人赵建军骗走,目前案件仍处于侦查过程。

  “中介公司说,现在经济困难无法支付承包的车辆费用。”王先生说。记者试图联系郑智权,但电话无人接听。

  法院判决

  中介每月赔付一定的租赁费

  记者从朝阳法院了解到,王先生诉京顺驰汽车俱乐部合同纠纷一案,一审已经结束,法院判京顺驰汽车俱乐部按照每月2750元的标准支付王先生从2005年9月29日到判决生效为止的车辆租赁费用。

  据了解,目前车辆丢失一事,相关部门已经立案,有关车辆赔偿问题尚待调查决定。

  律师支招

  外包车前最好上保险

  大地律师事务所的于律师建议,车主在对车辆进行外包时,最好对车辆投保,以将车辆丢失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

  于律师认为,车主还应与中介公司签订合同,要求中介公司在转租时保留承租人真实有效的信息,以保证出现意外时可找到承租人。

  文/记者 李巍巍 仲玉维 胡晓宁 郭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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