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买房时强奸售房小姐获刑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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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03:04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打算买房的许某通过房屋中介与售房小姐姬某取得了联系。但当姬小姐带许某看房时,许某却行不轨之事。近日,通州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许某有期徒刑2年。 姬小姐在通过电话联系顾客许某后,约许某于2006年5月18日上午到通州区乔庄北街6号院3号楼看房。当天下午1点多,前来看房的许某看上了卖房的姬小姐,并强行要与姬某
法院认为,许某已构成强奸罪,但由于他犯罪未遂且认罪态度好,因而法院对他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2年。 记者:孙思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