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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强奸三名幼女案嫌疑人彭登被起诉(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8日07:53 台海网
厦门强奸三名幼女案嫌疑人彭登被起诉(图)
彭登

  人物:彭登 身份:犯罪嫌疑人

  因奸淫三名幼女而臭名昭著的彭登,前日被提起公诉。

  台海网10月28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曾进根)前天,因奸淫三名幼女而臭名昭著的恶魔彭登被厦门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彭登今年36岁,四川省中江县人。他2005年来厦,以拾荒、盗窃、打零工为生。他所犯的罪行令人发指。

  经侦察机关查明,2006年8月至2007年6月期间,彭登以给孩子买吃的、带去抓鱼、看飞机等方式,先后将五名幼女诱骗至思明区、湖里区的偏僻场所奸淫,其中今年6月16日被他奸淫的三名女童,经鉴定均构成重伤。2007年5月15日,他还同时猥亵两名幼女。

  另外,彭登自己供述,他还曾经强奸一名幼女、猥亵三名女童,但这些案件由于当事人未举报或者时过境迁无法查证,检察机关未予指控。

  彭登6月16日在殿前强奸三名幼女后,逃离厦门。7月19日晚上10时许,他在福州东街口被抓获。

  彭登的凶残和他的身世有关。他说,母亲在他6岁时离家出走,父亲是个精神病人。他7岁开始被寄养在姑姑家。长大后,他到处流浪,有一次买彩票中了25万元大奖,却在5个月内被

同居女友骗了个精光,这给了他很大的打击,从此他厌恶女人。

  市检察院认为,彭登触犯强奸罪和猥亵儿童罪,应数罪并罚。不过,他被抓获后,主动交代了猥亵女童等犯罪事实,对该犯罪事实可以以自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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