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女大学生当选全国见义勇为英雄(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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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1日14:02 新华网 | |||||||||
11月20日,“第十届全国见义勇为英雄、先进分子和第二届全国见义勇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在人民大会堂召开。图为湖南大学广播影视艺术学院学生高春娜发言。 高春娜反复阅读小偷寄来的信 新华社北京11月20日电 第十届全国见义勇为英雄和先进分子暨第二届全国见义勇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20日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在会前会见了受到表彰的见义勇为英雄、先进分子代表和见义勇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代表。 中宣部、中央综治委、公安部、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20日下发《关于授予第十届“
高春娜事迹 高春娜,1983年出生,中共党员,湖南大学广播影视艺术学院学生。 2005年3月1日下午,在湖南大学就读的女大学生高春娜从青海省乌兰乘火车返校,途经西宁短暂停留。 高春娜听到有人大喊:“抢包啦!抢包啦!”她立刻追上从身边跑过的歹徒,用力抓住了他。高春娜还没反应过来,鼻子上就挨了对方一记重拳,鼻血喷涌而出。一阵拳打脚踢后,看到高春娜仍不肯放手,歹徒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尖刀,狠狠向高春娜连刺几刀,鲜血从厚厚的衣服里渗了出来。此时歹徒听见附近人声慌忙丢下手提包钻入胡同深处。 高春娜将挎包还给被抢妇女,返回车站候车时,却突然发现自己的钱包被偷。返校的第四天,学校收到一个包裹,里面有高春娜的钱包和一封信。原来是偷她钱包的少年看到高春娜见义勇为的义举之后幡然悔悟,将钱包寄回。(编辑 木兰) | |||||||||